北京物流信息联盟

伊士国:完善内法规体系的三个着力点

2022-04-07 13:37:20

点击上方“规研究小组”可订阅哦!

规是法治中国的核心

                                      ——柯华庆

【文章来源】

《学习时报》,2017年12月11日

【作者简介】

伊士国,河北大学政法学院法律系副教授

,加强内法规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内法规体系,既是全面从严治、依规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我们要“增强依法执政本领,加快形成覆盖的领导和的建设各方面的内法规制度体系,加强和改善对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加强内法规建设,不断完善内法规体系,既是全面从严治、依规治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

健全基础主干内法规

要形成完善的内法规体系,首先必须健全基础主干内法规。虽然目前基础主干内法规已大都制定出来,但仍存在不健全之处,有些重要的基础主干内法规尚未制定,有的因存在缺陷或滞后而亟须修改完善,综合性内法规存在缺位。这就需要我们继续加强内法规制定工作,着眼于基本框架的完善,进一步健全基础主干内法规。

具体说来,在的思想建设领域,通过内法规实现的思想教育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为的理论创新和理论自信提供法制保障;在的作风建设领域,继续完善员领导干部住房、办公用房、用车、工作人员配备、医疗、休假休息等方面的内法规,为推动的作风转变提供有力法制保障;在倡廉建设领域,要将纪律检查机关案件办理、处理员申诉工作等尽快纳入内法规范畴,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倡廉机制的形成提供法制根基;在的民主集中制建设领域,要将委决策程序、务公开、委督促检查工作等相关内容及时纳入法规范畴,进一步健全员权利保障、基层组织选举等工作的规定,以形成完善的制度体系,推进建设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此外,还要加强综合性内法规建设工作,将散见于单行内法规中的相关内容进行有效整合提升,及时将已经成熟的经验上升为内法规。

制定完备的配套内法规

的以来,,共修订颁布了90余部内法规,内法规制度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但目前仍然存在影响内法规体系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的因素,其中之一就是体系化不足。鉴于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配套内法规制定工作。

一是要重视基础主干内法规的配套法规。首先,明确配套内法规制定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具体安排,以保证配套内法规制定工作的及时、规范、有序开展;其次,梳理现有的基础主干内法规,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开展相关配套内法规的制定或修改工作,以保证基础主干内法规都有完备的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相配套。再次,通过执法检查和内法规实施后评估等方式,对内法规实施的情况进行检查或评估,及时开展相应的制定或修改工作,以保证相关配套内法规与时俱进。

二是建立相关配套内法规与基础主干内法规“三同步”制度。借鉴国家立法的有益经验,建立相关配套内法规与基础主干内法规的“三同步”,即同步起草、同步出台、同步实施制度。这就要求在制定基础主干内法规的同时,要对其相关配套内法规的制定工作作出安排部署,对于因客观原因确实不能做到“三同步”的,有关部门也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出台相关配套内法规,以避免滞后。

健全内法规工作配套机制

内法规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规划计划、起草审核、解释评估、备案清理、理论研究、贯彻执行等整个工作链条。在完善内法规体系的过程中,必须要坚持法制统一原则,确保各项法规之间的协调统一。

一是建立健全内法规的统筹规划机制。为了保证内法规的协调统一,首要的就是要建立健全内法规的统筹规划机制,加强对内法规制定工作的统筹规划,明确内法规制定工作的长期规划目标和短期规划目标,并据此制定详细的内法规制定规划,拟定年度计划,分解任务目标,并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项规划任务的落实,以保证整个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实施。

二是建立健全内法规的审议审核机制。要有效提高内法规的质量,保证内法规的协调性和统一性,关键就是要建立健全内法规的审议审核机制,提高内法规的审议审核水平。内法规制定部门应借鉴国家立法的有益经验,建立内法规的“三读”审议审核程序机制,分阶段、分目标地落实审议审核任务。“一读”是将内法规草案在内法规制定部门首次公开并宣读其标题和要点,交有关部门审查。“二读”是对有关部门审查后的内法规草案的内容展开充分辩论,然后重交有关部门研究和修订。“三读”是对内法规草案进行文字辩论,并提交正式表决。这有利于提高内法规的审议审核水平,保证内法规的水平和质量。

三是建立健全内法规的动态清理机制。对内法规的及时清理,是内法规体系协调统一的重要保证。长期以来,我们缺乏内法规的动态清理机制,而是采取集中清理的做法,这就无法保证内法规清理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因此,内法规制定部门应尽快建立健全内法规的动态清理机制,明确内法规清理工作的主体及其权限,清理的方式、方法、具体程序以及后果等,以实现内法规清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

四是建立健全内法规的备案审查机制。在当前内法规制定主体多元的情况下,建立健全内法规备案审查机制,是保证内法规体系统一的重要途径。当前,虽然我们已经初步建立了内法规备案审查机制,但还不够健全。可设立专门的内法规备案审查机构,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使其专门承担内法规的备案审查工作,保证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开展的常态化;建立健全内法规备案审查的程序机制,明确内法规备案审查的范围、时间、期限、步骤、方法、处理办法等,实现内法规备案审查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定科学的内法规备案审查标准,保证备案审查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投稿与合作请联系

1937449553@qq.com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物流信息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