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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局物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2022-04-20 08:49:03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和规范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保障企业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稳定以及集团权益,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分级标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集团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

1.3适用范围

    1.3.1本预案适用于上海公司、上海奉贤公司、苏州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主要包括:

1)较大等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超出二级公司处置能力,需要集团支援的其他生产安全事故;

3)对社会影响较大的生产安全事件 

    1.3.2本预案所指生产安全事故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直接经济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主要包括道路交通事故、工伤意外事故、火灾爆炸事故、机械设备损坏事故及因生产安全事故导致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事故。

    1.3.3事故分级

    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分级标准及公司实际,招商局集团将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个等级。

    具体分级标准见附件一。

1.4应急预案体系

1.4.1根据类别分类,招商局物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主要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1.4.2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各类别应急预案定义见附件二。

1.5应急工作原则

    1.5.1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必须强调事前预防的重要作用,在做好预防的基础上充分准备,做到有备无患、有患能治、应对及时、确保有效。

    1.5.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各部门按照“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企地衔接”的要求,建立“上下贯通、多方联动、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开展应急管理常态工作。认真履行应急主体的职责,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

    1.5.3依法规范,履职尽责。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有关管理制度,切实履行企业应急管理责任。在应急工作中,本着对国家、社会、员工和公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加强应急管理,使应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1.5.4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把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以及社会的安全与稳定作为应急管理的首要任务,切实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做好对突发事件包括预防、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

2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上海公司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图


3.1 上海公司应急指挥中心

    “公司应急指挥中心”负责应急管理和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领导机构,负责指挥和综合协调公司内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决定启动和终止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包括对特殊情况的预警和预警解除指令);召开应急处置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决定是否派出现场应急指导组;统一协调公司内外部应急资源等。

公司分管安全生产副总协助总指挥全面开展Ⅰ级、Ⅱ级应急响应工作;负责指挥III级应急响应工作,并适情向总指挥提出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3.2 公司应急指挥办公室

    技术安全部是应急指挥中心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执行公司应急指挥中心的有关决定,跟踪落实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部署的有关工作。

    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主要职责: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事故信息;负责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及善后处理;负责现场应急指挥处理

3.3相关职能部室

3.3.1技术安全

1)履行公司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有关职责;

    2)负责修订并解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3)跟踪了解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置情况,及时向物流集团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4)必要时派出人员,协助和指导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5)协调公司内部应急队伍和物资的支援与调配;

    6)负责与政府应急指挥中心进行衔接;

    7)参与重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拟发事故通报;

    8)参与上报材料的起草工作;

    9)负责公司应急预案演练的策划,并组织实施和进行演练总结;

10)完成指挥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3.3.2财务部

1)负责公司应急救援费用的审核;

2)落实应急救援所需资金,核销应急救援费用;

3)完成应急指挥中心交办的有关工作。

3.4 技术安全部现场应急指导组

    现场应急指导组主要职责:赴运作部门现场指导落实公司应急指挥中心工作部署的要求。负责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咨询及提出处置建议;参与指导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4预警及信息报告

4.1预警

    4.1.1预警机制

    公司应针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依照政府部门相关法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及安全生产特点,完善预警预防机制,建立健全预警系统,做好风险分析,做到对生产安全事故苗头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4.1.2预警级别

对于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险情或可能造成更大损失的已发事故,集团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I级预警:情况极其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特别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的。

II级预警:情况危急,可能发生或引发重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重大危害的。

III级预警: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或引发较大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较大危害的。

级预警:可能发生或引发一般事故的;或事故已经发生,可能进一步扩大影响范围,造成危害的。

    4.1.3预警信息报告

    公司应及时逐级上报预警信息,并按规定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相关应急管理部门报告。内部预警信息报告程序参照事故报告程序执行。

    4.2事故报告

4.2.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除按照地方规定及时报告地方主管部门外(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交通管理部门),须向物流集团安委报告。事故现场人员在发生事故后应立即向本单位安全主管领导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4.2.2一般死亡事故于2小时内电话报告,12小时内书面报告;较大事故应1小时内电话报告,4小时内书面报告;重大、特大事故于30分钟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书面报告为事故快报,格式见附件四。

    4.2.3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现在的图片或视频资料(如适用);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4.2.4为促进信息传递的及时性与准确性,在电话报告的同时,可通过微信、短信等形式进行报告。微信、短信报告为初期电话报告的辅助性说明,后续仍需按规定要求进行书面报告。

5应急响应

5.1 响应分级

    集团应急响应分为四级:

    Ⅰ级:发生特别重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时启动,由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Ⅱ级:发生重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或集团认为必要时启动,由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Ⅲ级: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或集团认为必要时启动,由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Ⅳ级:发生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由事发二级公司或授权级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5.2 响应程序

5.3 处置措施

    5.3.1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接到重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或发生有必要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的险情、事件时,由集团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决定启动Ⅰ级、Ⅱ级应急响应。

    5.3.2Ⅲ级应急响应

接到较大等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或发生有必要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险情、事件时,由公司决定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1)召开紧急会议。会议听取技术安全部、运作部门对事故情况的汇报,对事故处置工作进行研判,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决定是否派出人员赴现场指导。

    5.3.3级应急响应

接到一般等级生产安全事故、险情、事件报告时,由公司技术安全部持续跟踪事故应急处置工作进展。必要时,向物流集团应急指挥中心提出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的建议。

    5.3.4事发企业响应

事发单位是事故第一应急响应者,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好先期处置工作:

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

1)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救遇险人员,控制危险源,封锁危险场所。杜绝盲目施救,防止事态扩大。

2)根据救援情况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现场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减少人员伤亡。

3)及时向事发地公共救援机构报告并申请救援。

4)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依法依规及时、如实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以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5.3.5互助原则

        参与突发事件现场救援,实施救援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可先由救援公司垫付,救援工作结束后按有关程序向事故公司清算。

5.4 应急结束

    5.4.1Ⅰ级、Ⅱ级事故危害或险情消除,现场有效控制后,公司安委会通过研判提出建议,应急指挥中心总指挥批准解除Ⅰ级、Ⅱ级应急响应状态。

    5.4.2 Ⅲ级事故危害或险情消除,现场有效控制后,公司应急指挥中心通过研判提出建议,向集团安委办报告后,由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副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集团领导)决定解除Ⅲ级应急响应状态。

    5.4.3 级事故危害或险情消除,现场有效控制后,由事故应急响应单位通过研判决定解除级应急响应状态。

5.5 应急评估

    应急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根据需要对预案或处置方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6 信息公开

6.1信息发布流程

    Ⅰ级、Ⅱ级、Ⅲ级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材料由集团办公厅负责准备,在报请集团应急指挥中心审定后发布。

    级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需对外发布的事故信息材料由公司按程序发布。

7 后期处置

7.2公司具体负责污染物处理、医疗救治、人员安置、善后赔偿等善后处置工作。尽快组织消除事件影响,维持社会稳定,恢复正常生产和生活秩序,并重点做好保险的报案理赔工作

8 应急保障

8.1 通信与信息保障

    建立、完善应急通信系统,应急工作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通讯工具,在应急工作中确保应急通信畅通。

8.2 应急队伍保障

    公司应按照专业救援和职工参与相结合、险时救援和平时防范相结合的原则,建设以“专业队伍为骨干、兼职队伍为辅助、职工队伍为基础”的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体系。高危险行业的单位应当组建和完善救援队伍。

8.3 物资装备保障

    8.3.1公司应急救援队伍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应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专业队伍按规定配备救援装备,专业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应当掌握本专业的特种救援装备情况,了解、掌握单位所在地周边应急资源情况,并在应急处置中互相支援。

    8.3.2公司应当建立应急救援设施、设备、急救药品等储备制度,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设专人负责对救治药品、应急救援设施、设备的检查、清点、更换和补充等工作。

8.4其他保障

    8.4.1 交通保障

事故灾难发生后,公司应充分调动现场可利用的一切车辆,保障救灾物资、器材和人员运送的及时到位。必要时应请政府交管部门对事发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

    8.4.2 医疗卫生保障

公司应当加强与救援机构、急救与医疗服务系统的联络,确保各项救援工作得到及时且有效的保障。

    9 应急预案管理

9.1 应急预案培训

公司应当组织应急救援队伍和相关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培训,确保员工熟练掌握应急救援知识。

    公司应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内容列入员工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9.2 应急预案演练

公司根据自身特点和相关法规要求开展应急演练工作,每一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

演练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估,根据需要对预案或处置方案进行更新。

9.3 应急预案修订

    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评估,并根据政府法律法规、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以及物流集团实际需要进行修订。

9.4 应急预案备案

   依据报备程序,将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9.5 应急预案实施

本预案由招商局物流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制定,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本预案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编辑:数据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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