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料:固体,应记录具体的称量量;液体记录体积。
2.溶液配制方式:加热、振摇、磁力搅拌、超声等。
3.工艺:物料的前处理、投入的物料名称和量、投入方式和步骤、操作步骤、各工艺参数、现象、得到的物料量、异常情况及处理等。
4.中间体的监控:监控时间点、方法、现象和结果、图谱等。
5.质量和稳定性研究:空白和校正情况、取样量、溶液稀释和配制步骤、测定步骤、测定数据、现象、异常情况及处理等。
常见问题:
1.以实验方案设计或实验方法代替记录,未对实验过程进行记录。
2.实验过程没有取样量、操作步骤,测定数据,只记录了实验结果,记录不完整。
3.未及时记录实验中操作等的变化,影响结果的准确性。
4.在一些工艺摸索实验中,对中间体的控制采用HPLC法,只是提供了图谱和数据,没有相关的方法。对方法的适用性和有效性无从判断。
5.在进行处方筛选时,应详细记录各处方中原辅料的使用量、配制过程及工艺参数,这些都是处方筛选的目标。
6.生产工艺缺乏系统的研究过程的描述和总结,缺乏从小试到放大生产的整个研究过程的推进的体现。在小试到中试放大过程中工艺参数、原辅料的变化等都应该有明确的记录,有变化的理由等说明,减少随意性,保证科学性。
7.需要进行空白试验或系统适用性试验的,应对空白试验或系统适用性试验进行记录,包括溶液配制、操作步骤、结果等。
8.实验前需要进行校正的仪器设备,应该记录校正情况,包括使用的试剂、简述校正步骤、校正结果等。
9.使用UV、IR、HPLC等仪器测定时,一定要及时记录,包括样品的配制过程,以保证所用的样品、溶剂、溶液浓度等是正确的。只留有图谱,不能说明图谱代表的就是所测的样品,应与原始记录相对应。
10.在研究过程中,所有的研究内容(成功的或失败的)、图谱等都应该保留并详细记录,保证研究轨迹清楚且可溯源,以说明所确定方法的可行性、结果的准确性;仪器的维修、保养记录也要注意留存,以便于在有异常现象时进行影响因素分析。
11.在进行辅料干扰试验、回收率等研究时,要对空白辅料的配制有详细的记录,包括称量、配制过程等;应该对所配制的标准溶液、储备液、辅料等进行编号,在以后使用时,也要记录相应的编号,通过编号可以回溯,找到配制记录。
12.按照药典附录进行的试验和不需要作方法学研究的检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