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市级各社会组织务必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及时填报,填报人要遵循真实、完整和及时的原则,社会组织对所填报内容、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未按要求填报年度工作报告,或者在年度工作报告中弄虚作假及未按规定公示年度工作报告的,将被载入社会组织活动异常名录,,并通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请各社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业务熟悉并能熟练操作电脑、网络的专职工作人员进行填报。
(二)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当聘用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及相关信息进行审计,并依法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其中基金会年度审计报告需按照中注协出台的《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要求进行出具并上传(《基金会财务报表审计指引》可查阅中注协网站http://www.cicpa.org.cn/)。
(三)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上传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7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原件必须扫描成图片(.JPG)或PDF文档形式,并上传到“上传年报材料清单”区域内,扫描上传的材料每页须设置为A4纸大小。
(四)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组织未按要求填报年度报告或未上传审计报告的,将影响本单位享受的相关税收优惠。
(五)易误填事项:
1. 注意数据逻辑的准确性。凡是有逻辑关系的指标均要确保其逻辑关系正确。如:基本情况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业务活动表中,资产总计必须等于各项资产之和,也必须等于限定性资产和非限定性资产之和,收入、费用、税收和现金流的总额必须等于各分项收入之和;各年龄层、学历层各个分段区间的就业人员数必须等于总人数等。各社会组织填报时要认真理解各数据指标的含义及与相关指标的逻辑关系,确保填报的准确性。
2. 同一指标在不同表中填写的数据必须完全一致。如党建情况在基本信息表和在党组织建设情况表中的相关指标填写必须相一致。
3. 确保无漏填漏报项目,部分指标容易漏填,如行业类别、学历年龄、党组织建设情况、不建立党组织原因等。
4. 填写时,应注意数据指标的单位,按要求填写。职工薪酬指标统一为年薪,单位统一为“万元”,不能填写月薪;公益活动的单位统一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