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比赛公开组、青年组首先出发,两组发车间隔15分钟;男子大龄组、女子组大组集体出发,两组间隔发车15分钟;大组发车的不同组别分别计算成绩; 男子青年组、男子大龄组,考虑到赛道情况,根据天气和报名情况,可能采取分组间隔出发或以分组集体出发,如采用分组出发每组人数由裁判组根据实际签到人数 和天气情况现场确定,选手必须遵守裁判组决定,名次按时间综合各分组成绩汇总产生。健身体验组大组统一出发。
2.每名参赛选手限报一项。凡是多报或顶替他人、号码证件与实际参赛人身份不符,均取消比赛资格或取消比赛成绩,直系亲属不得报统一组别参赛。
3.参赛选手在比赛时严禁使用或携带玻璃器皿及容器。个人名次以完成全程者到达终点(用时由少至多)次序排名,如此类推。
4.参赛选手必须听从赛会工作人员的指挥,服从裁判,对成绩有异议者,需在该组比赛完后15分钟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仲裁组提出,缴纳申诉仲裁费后(申诉仲裁费为500元),由仲裁组依据电子计时、影像、裁判记录等进行裁决。仲裁组的裁决为最终结果。
5.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最新《山地自行车竞赛规则》。
6.参赛选手必须佩戴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认可的安全头盔、必须佩戴大会统一发放的号码布、号码牌,否则不予参赛。
7.竞赛器材、服装、车辆自备。
8.所有选手在比赛中必须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不得有意接触、冲撞、排挤、刮蹭他人,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如有以上行为取消比赛资格。对上述行为引起的一切责任后果均由违规肇事者承担。
9.参赛选手的山地自行车轮胎必须大于等于1.75英寸,直把;禁止使用光头胎;
10.本次比赛不设定维修区,运动员不能借用外援力量维修车辆,违规运动员将取消比赛资格;
11.本次比赛赛道为交通管制封闭赛道,运动员不得与赛道外人员身体接触,如有接触视为比赛违规,取消比赛资格。运动员之间任何形式的主动身体接触,均视为犯规,将由裁判员视情节轻重,以及对比赛成绩的影响程度进行判罚,最高处罚可以取消比赛成绩和名次。
12.本次比赛设关门时间,各组关门时间为该组第一名选手到达终点后20分钟,晚于关门时间达到终点的选手,将不计比赛成绩,选手自觉退出比赛,自觉从终点前分流口离开赛道,让出赛道,确保下一组选手比赛顺利进行;
13.比赛前30分钟检录,确认上场名单;未参加检录或检录不合格,不准参加比赛;
14.参赛选手采用电子计时系统(签到时收取电子计时芯片押金100元,比赛结束后交还完整无损芯片后,全额退还押金,遗失或损坏,不退还押金)。
15.本次比赛所有组别不设中立圈,不设补给点,不设维修区;
16.参赛运动员差旅费自理,自行安排比赛期间的食宿,自行按时前往开幕式现场参加开幕仪式和比赛。
17.本次比赛不设队车跟随,不设公共器材车。
18.比赛当日如因天气、重大事件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裁判组有权缩短赛程或减圈,造成比赛延期或择日再赛,所有报名选手可以持原赛号参赛,同时也可以向组委会申请退赛;
19.所有参赛者在比赛中要保持公平、公正的竞赛精神,遵守比赛规则。注意安全,不做可能引起自己或他人受伤害的冒险行为,宣扬良好的体育道德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