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CFDA再次公布了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第2期抽验结果显示: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80家生产企业的28个品种98批;不论从涉及企业数量还是涉及品种、批次来看第2期质量公告较第1期有明显增多。
此外,从企业分布区域来看,第1期主要聚集在长三、珠三一带;第2期企业分布不再局限于长三、珠三一带,山东、河南以及京津冀一带生产企业也出现在榜上。
江苏省在这次公告被检出包括超声诊断仪、吸痰仪、一次性使用麻醉穿刺包等在内的,共15批次被检测为不合格。涉及苏州中加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江航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扬州慧科电子有限公司等在内的供13家生产企业。
从处置情况来看,主要手段依然是“责令整改,没收违法产品和罚款”三种,其中罚款最高为十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