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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新起步丨期权与权证的区别

2022-07-07 08:06:43

权证是发行人与持有者之间的一种合约,持有人在约定的时间有权以约定的价格购买或卖出标的资产。


权证与期权存在以下区别:


(1)发行主体不同。期权没有发行人,每一位市场参与人在有足够保证金的前提下都可以是期权的卖方,期权的买卖双方一般而言都是普通的投资者。而权证通常是由标的证券上市公司或投资银行(证券公司)、大股东等第三方作为其发行人的。


(2)合约的当事人不同。期权合约当事人是期权交易的买卖双方,即持有期权多头的权利方和持有期权空头的义务方,而权证的合约当事人是权证的发行人与权证的持有人。


(3)合约特点方面。期权是一种在交易所交易的标准化合约,其行权价格、到期日等条款已标准化,合约条款由交易所统一确定,不能随着市场变动灵活调整。相反,权证是非标准化合约,合约要素由发行人确定,行权方式可以选择欧式、美式、百慕大式等,交割方式可以自行选择实物或现金,针对各种不同市况以及针对一些有较明确观点的投资群体,发行人可以适时推出带有特殊结构的权证,方便投资者选择符合自己观点的权证进行投资。


(4)理论上,期权供给的数量可以是无限的,而权证的供给有限,由发行人确定,受发行人的意愿、资金能力以及市场上流通的标的证券数量等因素限制。单只权证的发行量通常会在发行文件中给出一个上限,并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增加发行量。


(5)投资者参与期权投资,除了可以像买卖权证一样买入认购或认沽期权,还可以卖出认购或认沽期权,赚取权利金。而在权证市场,只有发行人才可以卖出权证收取权利金,投资者只能付出权利金买入认购权证或认沽权证。


(6)履约担保方面。期权卖方(义务方)因承担义务需要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随标的证券市值变动而变动;权证的发行人以其资产或信用进行担保。


(7)期权的行权价格由交易所根据交易规则来确定,权证的行权价格由发行人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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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转自“上交所期权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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