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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编制、福利好!浦东事业单位招聘开始→

2022-08-01 11:49:56

浦东新区事业单位招聘开始啦,

福利好、有编制......

小伙伴们心动吗?

心动不如行动,赶紧报名吧!




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沪人社专发〔2009〕4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浦东新区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具备招聘单位规定的岗位聘用要求、资格条件、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聘用要求、招录条件等,详见《浦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以下简称《岗位列表》)。《岗位列表》通过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向社会发布。


对《岗位列表》中的专业、学历、招录条件以及相关内容等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咨询电话详见《政策咨询电话一览表》


年龄条件:年龄上限40周岁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具体以岗位要求为准。


3、外省市户籍非应届毕业人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不含上海市临时居住证),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31日。


二、岗位列表



序号单位名称(部门)岗位名称岗位说明招录人数
1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文秘(管理九级岗位)负责本单位各类文字性信息收集、审核、发布等工作;负责本单位综合性文件、报告的撰写、编制工作;负责单位综合性宣传工作等1
2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出纳(专技初级岗位)负责执行资金划转、现金报销并登记工作等1
3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协调督办(管理九级岗位)负责与上级、入驻、派驻单位及二级平台等对接协调城市运行综合管理工作,协调沟通绩效考核工作;负责各类工单现场督办及疑难案卷沟通协调工作5
4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系统运维(专技初级岗位)负责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硬件、软件建设运行与维护管理1
5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负责各街镇平台及处置部门工单质量监控1
6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上海市浦东新区城市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应急值守(管理九级岗位)负责应急值守、值班点名、突发事件信息的报送相关工作1
7上海市浦东新区电子政务管理中心网站管理员(专技岗位)负责新区门户网站中外文版日常信息采编和发布,栏目设计、日常技术维护和信息审核更新等工作。1
8上海市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科研(专技岗位)从事经济研究工作,撰写调研报告;承担各级政府委托的经济发展课题研究、撰写研究报告;承担社会各界委托的咨询研究工作,撰写咨询分析报告2
9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管理与信息中心法律事务(专技岗位)全面负责单位各类文书合法性把关及涉法事项的处理工作;参与综合文稿起草和撰写1
10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管理与信息中心大数据分析(专技岗位)从事计算机审计工作2
11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管理与信息中心资源环境审计(专技岗位)组织和独立开展资源环境审计业务1
12上海市浦东新区审计管理与信息中心财政审计(专技岗位)组织和独立开展财政审计业务2
13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中心政策受理(专技岗位)按照专利快速审查的要求,对请求加快审查的生物医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的发明专利申请,开展形式审查和快速审查2
14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中心保护管理(管理九级岗)依法查处知识产权相关违法行为, 做好执法工作现场文档制作、审核工作,做好案件询问调查笔录,做好执法后期相关文档制作工作,做好执法文档整理和审核工作2
15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中心保护管理(管理九级岗)联系法律机构、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开展专利纠纷调解、2
16上海浦东图书馆图书采访与编目(专技初级岗位)负责书刊的采购、建库、编目、审校、加工及采购业务统计等工作1
17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农田水利工程管理(专技初级岗位)负责农田水利项目以及中小河道整治项目的管理等相关工作1
18上海市浦东新区河道管理事务中心农桥工程管理(专技初级岗位),负责农桥养护、专项工程推进等相关工作。1
19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容景观管理署景观灯光监控中心建设管理(专技初级岗位)负责监控系统日常管理等工作1
20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1(专技岗位)开展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设计工作1
21上海市浦东新区规划设计研究院规划设计2(专技岗位)开展城市规划、城市设计等规划设计工作1
22上海市第七人民医院中心实验室科员(专技中级岗位)负责中心实验室相关科研工作1
23上海市浦东新区血液管理办公室血液管理事务科科员(管理十级岗位)计划、组织、宣传、监督新区献血工作1
24上海市浦东新区联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务会计(专技初级岗位)完成财务科各项工作1
25上海市浦东新区王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管理(专技初级岗位)负责全院网络信息维护管理工作1
26上海市浦东新区沪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安全管理(专技初级岗位)全面负责维护医院内各平台网络硬件及社区综合改革等相关工作1
27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信息统计管理(管理十级岗位)负责本单位各类数据信息采集和统计工作;负责会议、文书、档案、接待、宣传等日常事务性工作1
28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安全生产监察队安全监督1(管理十级或九级岗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1
29上海市浦东新区合庆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公室(网络管理员)(管理九级岗位)全面负责中心网络运行维护、管理工作1
30上海市浦东新区高行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受理(管理岗位)负责民政救助、劳动就业、以及医保、社保、计生、残联、工会等社区事务的窗口受理。1



三、考试报名办法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10:00至9月29日16:00,报名网站为“浦东人才网”(www.pdhr.com)。报考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要求清晰,亮度足够,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内,宽度75至150像素内,大小50KB以下。


2、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岗位的招录条件和专业要求,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岗位报名确认后,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限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且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3、同一岗位报名审核通过人数低于招聘人数2倍的,将核减或核消该岗位招聘数。如岗位被核消,将于2017年9月30日12:00—16:00通知并进行补报名。


4、准考证下载时间:2017年10月12日10:00至10月13日16:00,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5、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列表》中的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表》。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招录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一步咨询确认,报名阶段单位不进行资格审查。如不符合招录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按照《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失信情况记入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



四、考试



1、考试方法:分笔试和面试。


2、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定于2017年10月15日进行,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和面试分数线于2017年10月31日10:00起公布,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询。


5、招聘单位对通过最低分数线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资格审核人员名单,资格审核通过者方可进入面试;资格审核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笔试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其中,有专业加试的岗位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其他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全区平均成绩。


6、面试一般于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由用人单位另行通知,未进入面试的考生不再通知。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聘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应变能力及仪表举止等方面。部分岗位将在面试环节另行组织专业加试,具体见《岗位列表》。


考生因体检、政审原因未通过,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由综合成绩排名其后的考生依次递补。


其中,有专业加试的岗位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0%+《综合应用能力》×20%+面试×30%+专业加试×30%,其他岗位综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25%+《综合应用能力》×25%+面试×50%。



五、其它事宜



通过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和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分批在“浦东人才网”公布,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六、报考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岗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问题解答):详见各单位政策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用户名密码、网络异常、技术问题解答):58601326

考务咨询(考场安排、笔试组织问题解答):58601326

监督电话: 20742808



七、聘用



1、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及网上公示后,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2、新聘用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执行。


编辑:银子

信息来源:浦东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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