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流信息联盟

微信借款只因多打了一个“爱你” 对方理直气壮赖账,钱还能要回来么?

2022-02-25 15:08:58



如今,互联网已渗透到我们生活中的点点滴滴,连借钱也可以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转账迅速完成,且大多数都不会开具借款证明。但这其中暗藏风险,北京的庚女士通过微信借钱给朋友,却因备注了“爱你”二字,就被对方赖了账。

微信借钱备注“爱你” 朋友事后赖账 

据报道,今年6月,杨某因急用钱,口头向庚女士借款1500元。庚女士通过微信向杨某转账1500元。事后,她要求杨某还款,但对方百般推脱,不予理睬。无奈,,要求杨某偿还借款1500元。

庭审中,杨某辩称,他与庚女士系朋友关系,双方感情深厚。庚女士发微信转账时并没注明借款,并且备注了文字“爱你”,所以双方微信资金往来并不是借贷,而是赠予。杨某认为,庚女士主张双方系借贷关系没有事实依据,。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哪些情况下,“微信”能作证?

网络记录,能不能当证据?对此,法官分析,微信、支付宝等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显然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畴,由于使用的普及性,目前在诉讼中作为证据出现的频率也越来越高。

但是,微信证据要成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并不容易,微信证据要得到采信,须满足这些条件:

  • 一是要证明微信、支付宝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如何确认其身份?目前的司法实践主要有四个途径:对方当事人自认;微信头像或微信相册照片的辨认;网络实名、电子数据发出人认证材料或机主的身份认证;第三方机构即软件供应商协助调查。

  • 二是微信证据的完整性。这涉及网络证据的真实性及关联性,因微信等证据为生活化的片段式记录,如不完整可能断章取义,也不能反映当事人完整的真实意思表示。例如本案中,应有聊天记录等作为证据链,综合证明借款性质。

  • 三是能达到证明目的。例如本案中在微信借钱时,应备注“借款”“借钱”等字样,以区别其他往来款项。法官提醒,网上借款最好及时补借条。以免在发生纠纷时,面临举证不能或证据不足的不利局面。

来源:央视新闻、北京晨报、成都晚报

更多法律咨询,请拨打王福金律师电话:18750206181


【版权声明】:

本文经由智飞微管家编辑上传,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免责声明】:

厦门刑辩合同新三板法律咨询”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责任编辑:智飞微信通-小姜

【智飞微信通-专注律师微网站建设与营销】


  王福金律师,现为福建君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从业以来办理了大量的民商、刑事案件,包括合同纠纷、劳动争议、婚姻继承、债权债务、侵权责任、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对待工作,认真负责,能够为每一位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擅长领域 :婚姻继承纠纷、债权债务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刑事辩护等,在刑事、民事和商事诉讼事务方面具有专业执业素质。

  咨询热线:18750206181

-------------------------------------------------

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物流信息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