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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论证】唐代的传播体系建设与国家整合

2022-01-08 07:44:46

       本研究采用历史研究和文本分析的方法,以传播学的视角,。研究表明,在国家传播机制的设置上:,形成了唐代帝王与群僚百司、;“投匦”制度的设置,为基层信息由下至上传递提供了新的灵活渠道。,唐初统治者积极致力于“求谏”和“纳谏”以促进帝王与官僚集团的信息互动;同时又多次颁布《诫表疏不实诏》等诏令以革新官书文风,促进上下沟通。另一方面,为了整合王畿和地方社会,唐代积极建设以“官驿”为核心的官书传递系统,。,有利于国家主导性规范在地方社会的推广,既是唐代中国促成制度和结构层面“大一统”的基础性条件,又很大程度上为“大一统”中国的建构开拓了新的想象空间。


前大众传播时代,,传播技术的相对落后,使得以官书、。唐代是中国在结束魏晋南北朝三百余年离乱之后重新统一和复兴的时期,即是西方东亚史学家所称的“中华第二帝国”的核心阶段。不论是在中国历史的时间纵轴上,还是在中古世界的空间水平坐标上,、社会组织以及文教水平上都崛起一个新高度。这种物质上的统一和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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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治集团内部有效的信息互动,有利于提高行政体系的运行效率,亦能促进组织文化的共享和维持,对统治集团内的关系整合和凝聚力提升发挥着积极作用。社会集团“并不是界限导向和水平式的,而是向心而阶层式的”。[1]唐帝国时代的中国,其社会结构也具有类似向心层级式特征统治集团内部的关系整合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给社会向心结构以稳固的内核,为国家认同建构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来源。

 

1革新官书文风,促进上下沟通

 

隋由盛转衰,继之以李唐立国,前后不过数十年。,故李唐在立国之初,高祖“思革前弊,念兹在兹。……军书羽檄,日有百数。一言一事,靡不览焉,未明求衣,中夜不寐”[2]

 

首先,唐初官吏上疏陈文之风气,多有沿袭隋末文书虚妄不实、谄媚赘言的弊端,故唐高祖武德元年发布了《诫表疏不实诏》,曰“四方州镇,习俗未惩,表疏因循,尚多虚诞,申请贼盗,不肯直陈。言论疾苦,每亏实录。妄引哲王,深相佞媚,矫讬符瑞,极笔阿谀,乱语细书,动盈数纸,……,表奏如是,稽疑处断,不知此者,谓我何哉。宜颁远近,知朕至意。”[3]观此诏令,,,,官方文书务求:(1针对民情国事、明确观点;(2篇幅精简,切莫“乱语细书,动盈数纸”;(3不可虚语逢迎,忌“妄引哲王,深相佞媚,矫讬符瑞”。

 

其次,唐初官僚集团内部的组织关系亦受到隋炀帝一朝遗弊的影响,官僚体系人情浮薄。如唐武德元年所颁之《令内外官人相存问诏》所言“自隋氏驭宇,政刻刑烦。上怀猜阻之心,下无和畅之志。遂使朋友游好,庆吊不通,卿士联官,请问斯绝至乃里闬相接,致胡越之乖。艰棘在身,忘救恤之义。”针对此弊端,唐高祖始有革新组织风气、促进团结和睦之意,故颁《令内外官人相存问诏》诫谕百官“凡厥庶僚,咸使辑睦。君臣之际,期于无隐。……自今已后,内外官人,须相存问,勿致疑阻。有遇疾疹,遞加诉候。营救医疗,知其增损。……斯则上下交泰,品物咸亨,惠政所加,达于四方。布告天下,咸知朕意。”[4]按此诏令,唐高祖诏认为,统治集团内部应该以存问、交遊、慰省等日常活动消除猜忌、增进情谊、提升信任惟有基于这种良性的组织关系,唐帝国的核心权力集团才能实现“品物咸亨,惠政所加,。

 

唐高祖所提出的官书谏言应直陈实录、篇幅精简,君臣群僚应上下交泰、,上革隋朝言路遗弊,下启太宗纳谏之风。,实起到了承前启后之作用。观之于唐太宗时期,上下言路大开,其君臣间良性的沟通互动和关系结构,。

 

2“求谏”和“纳谏”唐初帝王与官僚集团的信息互动

 

吕思勉先生在《隋唐五代史》中议唐太宗曰“唐太宗不过中材。论其恭俭之德,及忧深思远之资,实尚不如宋文帝,更无论梁武帝其武略亦不如梁武帝,更无论宋武帝、陈武帝然其能承隋末乱亡而致贞观之治,其过人之处,实在于其能够在统治集团形成一个宰相参与平章国计、谏臣从旁鲠议执论、。[5]

 

贞观初年,太宗尝谓公卿曰“人欲自照,必须明镜主欲知过,必藉忠臣。隋炀帝暴虐,臣下钳口,卒令不闻其过,遂至灭亡,虞世基等寻亦诛死。前事不远,公等每看事有不利于人,必须极言规谏。[6]《贞观政要》载,唐太宗朝容庄重威仪,百官常为之慌张拘束而不敢直言应上太宗得知后,则总是和颜悦色以导人从谏。[7]受到前朝为政疏失的影响,,“求谏”成为了唐太宗为政时期的重要执政方略。

 

所谓“求谏”,其一在于“兼听”,即主张扩展信源渠道一方面,太宗非常重视谏官的作用。贞观元年,谏议大夫王珪曰“臣闻木从绳则正,君从谏则圣。故古者圣主必有谏臣七人,言而不用,则相继以死。”[8]太宗以为甚是,即诏令自是谏官必须同随宰相入禁内参与平章国事。另一方面,唐太宗为了弥补自身见识之有限性,非常重视与不同官员之间的对话沟通。贞观初年,太宗“诏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内省。每召见,皆赐坐与语,询访外事,物知百姓利害、政教得失”[9]。其二在于导人“谏诤”,即鼓励官员执言执论,批判性地提出建设性意见。贞观三年,太宗谓侍臣曰“中书、门下,机要之司。擢才而居,委任实重。诏敕如有不稳便,皆须执论。比来惟觉阿旨顺情,唯唯苟过,遂无一言谏争者,启是道理?……自今诏敕疑有不稳便,必须执言,无有妄有畏惧,知而寝默。”[10]

 

“求谏”,首先,必须建立在传授双方彼此信任的基础之上。对于君臣关系的维系和增进,唐太宗深谙君臣之间先义后利的道理。贞观五年,太宗曰“耳目股肱,寄于卿辈,既义均一体,宜协力同心,事有不安,可极言无隐。傥君臣相疑,不能备尽肝膈,实为国之大害。”又贞观六年,太宗曰“公等但能正词直谏,裨益政教,终不以犯颜忤旨,妄有诛责。……公等为朕思隋氏灭亡之事,朕为公等思龙逄、晁错之诛,君臣保全,岂不美哉。”[11]与太宗以“君臣保全”来建构君臣之义,即是在观念上将君臣关系由“我—他”关系重构为“我群”共同体。其次,“求谏”还必须以“纳谏”作为保证。君王纳谏,于群臣的进谏行为而言,本质上是一种积极的反馈模式,有利于刺激统治集团内部信息流的良性循环。太宗多以义利兼施的方式回馈谏言者所谓“义”的方面,即帝王对臣下的谏言予通过书面或口头的方式对谏言者予以礼谢和表彰所谓“利”的方面,则是帝王用恩赏物质利益的手段回报谏言者。如贞观三年,太宗下书李大亮曰“卿之所言,深足贵矣。今赐卿金壶瓶、金碗各一,虽无千镒之重,是朕自用之物。卿立志方直,竭节至公。”又贞观十七年,陈疏朝政得失,太宗特赐钟乳一剂表彰高季辅,言“卿进药石之言,故以药石相报。”[12]

 

贞元十五年,太宗问魏“比来朝臣都不论事,何也?”徵对曰“人之才器,各有不同。懦弱之人,怀中直而不能言疏远之人,恐不信而不能言怀禄之人,虑不便身而不敢言。所以相与缄默。俯仰过日。[13]以此观之,虽然唐太宗积极求谏,。究其原因,则在于魏徵所言之传播者个体的差异性。至于唐太宗后期,则言路阻止更甚“谏皼空悬,逆耳之言罕进。谤木徒设,悸心之论无闻。”[14]故贞元二十年十二月,太宗复颁《令群臣直言诏》以通言路。

 

3

 

,中书省,是为帝王向下发布政令信息的编码和发出机构门下省,是为下层信息上递至帝王的接收和解码机构尚书省,。御史台所行之监司、督事、巡按之职责,比之于门下、中书作为国家政令出纳之喉舌机关、尚书省作为国家政令施行之股肱部门,其角色则更近,似乎是国家行政系统有序运行的信息监控器和稳定调适仪。唐代,形成了唐代帝王与群僚百司、京府诸司与地方州府

 

中书省,由中书令掌领,“掌佐天子执大政,而总判省事”。从传播学看,中书省是帝王政令的编码和发出部门。一方面,作为帝王诏敕的编码机构,中书舍人掌领此职,“凡诏旨制敕、玺书册命,皆起草进画”。其中,“一人知制诰,颛进画,给食于政事堂,其余分属制敕”[15]。后因中书事务繁复,亦因帝王重用学士,翰林院遂逐渐演化成为掌管制诏书敕之所另一方面,作为王命向下传播的中转机构,帝王下达之政令,按其内容和重要程度可分为册书、制书、慰劳制书、发敕、敕旨、论事敕书以及敕牒七种[16],中书令“皆宣署申覆,然后行焉”[17]。《唐会要》载,武德三年,高祖因所发敕令中书省未按时宣行而责问其缘由,内史令萧瑜对曰“比每授一敕,臣必审勘。使与前敕不相乖背者。始敢宣行。迟晚之愆,实由于此。”又垂拱三年,凤阁侍郎刘袆之窃与人言反对则天临朝称制,肃州刺史“王本立宣敕示袆之,袆之曰‘不经凤阁鸾台宣过,何名为敕’是时中书省名凤阁[18]。可见,中书省作为帝王书敕向下传播的中介机构,其所行使的“宣署申覆”职能对于保证王命的正当性和权威性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

 

门下省,以侍中为最高长官,“掌出纳帝命,相礼仪,凡国家之务,与中书令参总,而专判省事”。从传播学的角度看,首先,门下省作为“下之通上”的信息接收和解码机构,其职能在于对下级上递文书进行审核和校正下级百司上呈之奏抄、奏弹、露布、议、表、状凡六种制式的文书,“自露布以上乃审其余覆奏,画制可而授尚书省侍中所审核之文书露布以上,给事中四人,正五品上将进行详细复核“凡百司奏抄,侍中既审,则矫正违失。诏敕不便者,涂窜而奏还,谓之‘涂归’。季终,奏矫正之目。凡大事,覆奏小事,署而颁之”。其次,作为帝王政命的对外传播机构,门下侍中承担着帝王下达政命的前导性和仪式性的宣布职能“四夷朝见,则承诏劳问。临轩命使册皇后、皇太子,则承诏降宣命。……发驛遣使,则给鱼符”。第三,门下省之左散骑常侍二人,正三品下其职责在于“掌规讽过失,侍从顾问”,左谏议大夫四人,正四品下“掌谏谕得失、侍从赞相”。由此观之,、顾问等形式与帝王进行信息沟通,进而对帝王决策产生影响[19]

 

尚书省,亦唐沿隋制所设,。下属有吏、户、礼、兵、刑、工六部,故国家之官吏、户籍、祭祀等诸般事宜皆属其所司隶,所谓“庶务皆会决焉”是也。尚书省由尚书令正二品统领百官,然由于唐太宗曾为尚书令,百官皆不敢当领此职,故由仆射为尚书省长官。从传播学的角度看,,凡上情下达,皇帝所用的有“制”“敕”“册”,皇太子所用之为“令”,亲王、公主之所用称为“教”,,如省下文于州,州下书于县等,则有六种制式,即为“表”“状”“牋”“啓”“辞”“牒”政府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则文书制式有三,即为“关”“刺”“移”。[20]按《唐会要·尚书省》记载“京府诸司,有符移关牒下诸州府,必由都省以遣之。”[21]《新唐书·百官志》又言“诸州计奏达京师,以事大小多少为之节。凡符、移、关、牒,凡遣于都省乃下。天下大事不能决者,皆上尚书省。凡制敕计奏之数、省府宣告之节,以岁终为断。”[22],、“诸司相质”文书往来的中介遣发机构,,诚如唐永泰二年四月十五日制所云“周有六卿,分掌国柄,各率其属,以宣王化。今之尚书省,即六官之位也。古称会府。实曰政源。庶务所归,比于喉舌”[23]

 

,是为御史台。,御史台的职能在于对京府诸司的运转进行监测和纠举。御史台之台院,由侍御史掌理,主要负责“纠举百僚及入阁承诏,知推、弹、杂事”。唐朝将京畿诸司和诸州分为东、西,侍御史中由一人“知西推、脏赎、三司受事,号副端”另有一人负责知东推、理“匦”等所谓“推”,即推按的意思[24]侍御史通过推按诸司行政和理“匦”,为权力核心持续性地收集和上报来自于权力结构次中心和外圈层的运行信息,若发现百官有失范的情况则纠举之。御史台之察院由监察御史掌理,“掌分察百僚,巡按州县,狱讼,军戎,祭祀,营作、太府出纳皆莅焉”。[25]对比侍御史的监司之责,监察御史的工作在于“督事”,即监督按察各部门断事的规范性不论是战事告捷后对战利品信息的统计,还是对财政上的屯田、铸币等事宜的开展,亦或是官司的审决,都须由监察御史参与和推按,并将相关信息上报君王。另一方面,监察御史的工作还在于“巡按”,即巡行按察州县。如“十道巡按”,其内容包括“察官人善恶”“察户口流散”“察农桑不勤”“察妖滑贼盗”“察德行孝悌,茂才异等”“察黠吏豪宗兼并纵暴,贫弱冤苦不能自申者”[26]。作为“耳目”要司,御史台触角的多向延伸,、地方权力机构以及基层社会秩序进行控制和维持的渴望一方面,通过持续性收集、另一方面,则通过不定期地收集地方政情风俗,促进主导性规范在基层社会的推广与维持,进而得以宣慰地方、疏导基层矛盾,。

 

4)“投匦”

  

  所谓“投匦”,。垂拱二年武后始议设“匦”。是时,鱼宝宗上书请置四色铜匦于朝堂四方以接收各方上书,东方列青匦,谓“延恩”,“告养人劝农之事者投之”南方置丹匦,谓“招谏”,“论时政得失者投之”西方放白匦,谓“申怨”,“陈抑屈者投之”北方设黑匦,谓“通玄”,“告天文、祕谋者投之”《唐会要》载北方置元匦,有能告以智谋者投之);后四匦合而为一。[27]知匦使和理匦使主责“匦事”每日所有投书由知匦使负责日暮进呈。[28]知匦使,始以“谏议大夫、补阙、拾遗一人充任”,宝应元年改为由中书门下择清廉官员一人充任,建中二年又改为由谏议大夫一人担任理匦使,始“由御史中丞、侍御史一人充任”,宝应元年改为由给事中、中书舍人担任,建中二年又改为由御史中丞出任。[29]

 

开元三年,太玄宗颁《听百寮进状及廷争敕》曰“恐人有不或未安,政有不便,乃令外司置匦,听侧面进状,封章论事,靡所不达。”[30]按《唐会要·匦》载,“大历十四年,理匦使崔造奏‘亡官失职、婚田两兢、追理财物等,并合先本司。本司不理。然后省司。省司不理,然后三司。三司不理然后合报投匦进状’”。[31]又唐开成五年四月敕曰“匦函所设,贵达下情。……实付冤屈有司不为申明者,任投匦进状。所由画时引进,其余并不在投匦之限。”[32]由此观之,投匦制度所辖之诉状范围囊括了关于基层社会的所积滞之各类矛盾及冤枉之信息,所谓“靡所不达”、“任投匦进状”是也。

 

唐旧例,投匦之进状及书策文章皆备副本,应先呈匦使检验副本,以取舍是否能被递进。大历十二年十二月敕曰“理匦使担任投匦人投奏表于匦中,依进来,不须勘责副本。并妄有盘问,及方便止遏。”又开成三年八月,谏议大夫知匦使李中敏奏曰“臣以为本置匦函,每日从内将出,日暮进入,意在使冤滥无告。有司不为申理者,或论时政,或陈利害,宜通其必达之路,所以广聪明而虑幽枉。若使有司先具裁其可否,即非重密其事。俾壅塞自申于九重之意也,臣伏请自今以后,所有进状及封章,臣等但为引进,取舍可否,断自中旨。”[33],。



1)“驿”为基础的传播渠道建设


  《尚书·旅獒》云“惟克商,遂通道于九夷八蛮。”[34]交通建设与强化权力整合之间的关系,早在周朝就已经为统治者所深谙。后世王朝都有类似的大兴交通建设的举措。秦始皇修驰道以通九原汉武帝时通道西南夷,又通道至西域,“自敦煌西至盐城罗布泊,往往起亭[35]。《元和郡县图志》记隋修大运河言“公家漕运,私行商旅,舳舻相继,隋氏作之虽劳,后代实受其利焉。”[36]至于唐代,“大抵唐代交通以长安、洛阳大道为枢軸,汴州今开封、歧州今凤翔为枢轴两端之延伸点,由此两轴端四都市向四方辐射发展,而以全国诸大都市为区域发展之核心[37]。在媒介技术尚处蒙昧期的前大众传播时代,区域社会的联依赖于交通渠道和邮政系统的建设,这为地处远东的“中国”在相对封闭的地理条件下获得了较为开放的社会结构。

 

以官驿建设而言,唐代交通“凡三十里有驿,驿有长,举天下四方之所达,为驿千六百三十九险阻无水草镇戍者,视路要隙置官马。水驿有舟。[38]水驿船数自两支至四支,陆驿马数自八匹至七十五匹,……驿距疏密无定准,交通繁忙大道或不到三十里,而边远地区,有疏距八十里以上者,平均距离在四十里以上,则全国驿道逾六万五千里”[39]

 

在传驿配套制度方面,按照《新唐书·百官志》所述,唐代车乘、传驿的牧马之籍均由兵部之驾部郎中、员外郎司领,按照官员品次高低而给马数量各有差“凡给马者,一品八匹,二品六匹,三品五匹,四匹、五品四匹,……给传乘zhuan sheng,转乘他车者,一品十马,二品九马,三品八马,四品、五品四马……三品敕召者给四马,五品三马,六品以下有差。”于蕃邦入朝者,其乘驿之事则由礼部的主客郎中负责,具体规定,“乘传马拉的车者日四驿,乘驿马骑者六驿[40]

 

唐代对于官驿的使用具有严格的审核和限定机制,其中“传符”为官驿使用资格之有效凭证。《旧唐书》云“传符,所以给邮驿,通制令”“若发驿遣使,门下侍中则给其传符,以通天下之信”。[41]“其传符,通用纸劵,乘驿使人所至之处,事虽未讫,且纳所司,事了欲还,然后更请,至门下送输。”[42]《新唐书·车服志》云“有传符、铜鱼符者,给封符印,发驿、封符及封鱼函用之。”[43]为了保证“传驿”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唐朝更以法令予以了明文限定,《唐律疏议》“驿使稽程”条,疏议曰“量事缓急,注驿数于符契上。据此驿数,以为行程。稽此行程,一日杖八十,二日加一等,罪止徒两年。”“驿使以书寄人”条云,“诸驿使无故以书寄行人之及受寄者,徒一年。若置稽程,以行人为首,驿使为从”“文书不依题署”条云“诸驿使受书,不依题署,误诣他所者,随所稽留,以行书稽程论减二等。若由题署者误,坐其题署者。”[44]唐开元中期始,官方为了强化对传驿系统的管理,更以御史台为依托,启动了对传驿、驿馆的巡查机制,《新唐书·百官志》载“初,开元中,十道巡按兼巡传驿,至二十五年,以监察御史检校两京馆驿。大历十四年,两京以御史一人知馆驿,号馆驿使。[45]

 

岑参在《初过陇山途中呈宇文判官》中云“一驿过一驿,驿骑如星流。平明发咸阳,暮及陇山头。”[46]当时驿马交通之快捷,也必然与国家对于传驿系统的严格管理有莫大之关系。以私驿而言,民间置有客舍、寺庙以供私人行外出之便,《通典·卷七》云开元十三年东至宋、汴,西至歧州,夹路列店肆待客,酒馔丰溢,每店皆有驴赁客乘,倏忽数千里,谓之驿驴。南诣荆、襄,北至太原、范阳,西至蜀川、凉府,皆有店肆以供商旅,远适数千里,不持兵刃。[47]观唐世民间交通之活络,则可见当时国内社会沟通互动之频繁。

 

2)朝集使

 

  《资治通鉴》云“诸州长官或上佐岁首亲奉贡物入京师,谓之朝集使,亦谓之考使。”[48]朝集使制度的重要内容在于“朝贡”,即“入贡”和“入朝”两端。

 

  “入贡”的象征意义更远大于贡物的实物本身[49]。《贞观政要·论贡赋》云“贞观二年,太宗谓朝集使曰‘任土作贡,布在前典,当州所产,则充庭实’。”[50]从仪式传播的角度看,其一,,,、地方社会安顺的重要象征,所谓“所宝惟贤,则尔人安”。[51]如《旧唐书·德宗本纪》云建中元年十一月辛酉朔,朝集使及贡使见于宣政殿,兵兴已来,四方州府不上计、内外不朝会者二十有五年,至此始复旧制。州府朝集者一百七十三人,诏每令分番二人待诏。[52]其二,,明堂和场合拜谒先圣,。如《新唐书·儒学中》云“武后诏百官议告朔于明堂,讲时令,布政事、四方朝集使皆列于廷”《新唐书·选举制》云玄宗开元五年,国子监谒先师,学官开讲问义,有司为具食,清资五品以上官及朝集使皆往阅礼。[53]

 

“入朝”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述职”与“考绩”。《尚书·舜典》云“五载一巡守,群后四朝,敷奏以言,明试以功,车服以庸。”其中,“敷奏以言”即职官述职,“明试以功”即君王对诸侯职官的考绩,“车服以庸”乃是君王对职官的表彰。[54]《新唐书·柳芳列》云“商、周之盛,五岁一见,以考制度。汉法,三载上计,以会课最。盛唐稽古,天下朝集,三考一见,皆以十月上计京师,十一月礼见,会尚书省应考绩事,元日陈贡棐,集于考堂,唱其考第,进贤以兴善,简不肖以黜恶。”[55]《旧唐书·本纪七》云“诏九品以上及朝集使极言朝政得失,兼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56]《旧唐书·本纪八》云“癸酉,令朝集使各举所部孝悌文武,集于泰山之下。”[57]《新唐书·食货志》云“中书令李林甫以租庸、丁防、和糴、春綵、税草无定法……乃与採访朝集使议革之。”[58]从信息传递的角度看,一方面,、民生信息向上汇报,主要包括上陈地方政教得失以考核业绩、赏善罚恶,向上举荐贤良方正之人,以表彰典型、收集人才另一方面,朝集使的作用还在于作为地方代表,通过陈疏地方民情,、户籍等政策的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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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除了王权在文化上的正统性,还在于其对基础农业社会的管理能力。,最基本的一点就是王朝对于所主张的政策制度的传播和内化能力。户口和赋税制度的推广效果关系着农业帝国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赋役和兵制的推广效果,。而帝国这些主导性制度规范的推广,。

 

,大大提高了帝国核心机构的行政效力和效率,。在国家传播机制的建设上,唐代,形成了“投匦”制度,为基层信息由下至上传递提供了新的灵活渠道。,唐统治者非常注重君臣之间的信息互动效率和传播关系改善。,。这些举措为促进“王畿——地方”的整合提供了便利的渠道和想象的空间,既是唐代中国在制度和结构层面实现“大一统”的基础性条件,又很大程度上为中国“大一统”的观念建构开拓了新的认知维度。


注释:

[1][美]本尼迪克特·安德森:《想象的共同体.民族主义的起源与散布》吴叡人译,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5年版,第14页。

[2][3][4][14](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69、569、569、536页。

[5]吕思勉:《隋唐五代史》,上海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第66页。

[6][7][8][9][10][11][12][13](唐)吴兢:《贞观政要》骈宇骞译注,中华书局2011年版,第95、95、96、26、31、34、37、123、128、106页。

[15][17][19][20][22][24][25][26][27][29][38][40][43][45][53][55][58](宋)欧阳修《新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2111210120512071184118511851237123912401206120712061207119811981196525124056721164453745381345页。

[16]册书,即为立后、封王、临宣策命时使用;制书,即为大行赏罚、授大官爵、赦免降恩使用慰劳制书,即在褒奖和勉励贤良之士、勤劳之人时使用发敕,即在州县废置、官员增减、发兵、除官、授六品以下官爵、发流放以下罪,以及使用一定程度的库务钱粮时则用之敕旨,即为百司奏请被采用施行时使用论事敕书,则用于诫约、慰谕臣下敕牒,则用于不易典制、随事承制。(()王傅:《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925926页。)

[18][21][25][28][31][33](宋)王傅《唐会要》,中华书局1955年版,第925927984986956957957958页。

[30](宋)宋敏求编《唐大诏令集》,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536页。

[32](清)董诰等《全唐文》,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351页。

[34][49][51][54](清)纪昀等撰《四库全书》,线装书局2007年版,第524524524425页。

[35][36][37][39]严耕望:《唐代交通图考》,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版,第5页。

[41][52][56][57](后晋)刘昫《旧唐书》,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18471843327137188页。

[42][44]丘纯之点校:《唐律疏议》,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77172175页。

[46]中华书局编辑部点校:《全唐诗》,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2024页。

[47](唐)杜佑撰《通典》,王文锦,王永兴,刘俊文,徐庭云,谢方点校,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152页。

[48] (宋)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鑑》,胡三省音注,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6205页。

[50] (唐)吴兢撰《贞观政要》,骈宇骞注释,中华书局2011年版。

本文作者:陈雅莉(江西师范大学传播学院讲师);张昆(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文章来源:《现代传播》2016年第10期

本期责编:李华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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