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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相关】关于实施2017年度上海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2022-01-27 12:39:21

各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创〔2017〕354号)要求,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将组织开展2017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具体调查内容如下: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全国科普统计调查;

  2.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统计调查;

  4.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调查;

  5.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调查;

  6.技术市场统计调查;

  7.海峡两岸科技交流统计调查;

  8.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

  9.全国科技成果统计调查。

  

  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根据统一部署,并按照《2017年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的具体情况,加强领导,统筹安排,确保2017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2017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年12月7日


  附件:2017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项目及调查表的种类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

  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业有服务业有法人地位有R&D活动的其他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和转制为事业单位的研究机构(各级地方科学院所属非独立的科学领域的研究所,由所在科学院统一填报);

  2.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统计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地(市)、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全省(包括省、地、县三级)财政科技经费,。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973计划项目、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

  三、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1)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

  各单位负责数据填报、数据录入、平衡关系检查等工作;

  各组长负责组内初审把关、收齐数据及报表、按时集中上报;

  市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负责总体布置和填报培训、计算机录入培训、对照检查、复审、数据评估、汇总上报。

  (2)时间进度

  全市及区布置、培训:2017年12月;

  基层填报、审核、上报:2018年1月-2018年2月28日;

  全市报表审核、汇总:2018年3月1日-2018年3月18日;

  全市数据评估、上报:2018年3月19日-2018年3月29日;

  科技部验收:2018年4月10日-2018年4月11日。

  (3)上报要求

  “调查表”需网上在线填报,另在线打印纸质版一份并签字盖公章,由各组长收齐后与未报单位清单、增报单位清单一起,集中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年报工作组。

  年报工作组将各类调查表按机构类别每十本装订成一册、未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未报原因说明)、增报单位清单(包括单位名称、类型)、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等集中于2018年3月29日前报送科技部。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各区应于2018年7月5日前完成网上在线填报,本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和全地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打印并签字盖公章各一份,报送年报工作组。再由市统一填报全市(包括市及区两级)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一份,集中于2018年7月31日前邮寄到科技部。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的数据采集和处理流程

  各单位负责国家级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的数据填报、平衡关系检查后按时上报组长单位或年报工作组;各组长负责收齐报表并初审后集中按时上报;年报工作组负责总体布置和填报培训、数据录入、数据审核、评估、汇总上报。

  (2)时间进度和上报要求

  2018年1月开始基层填报。各单位上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1份。组长将报表收齐后,做好未报项目清单、增报项目清单,集中于2018年3月5日前报送年报工作组。

  年报工作组将国家级项目跟踪调查表按计划类别每二十本装订成册,连同数据软盘与光盘各一套、未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地址、未报原因说明】、增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计算机检查结果及说明、要求上报的其它资料等集中于2018年3月29日前报送科技部。

  4、数据质量控制及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数据质量直接影响到调查结果的可用程度,各单位的科技统计人员要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及时反映求得解决,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2)中国科学院所属基层单位的调查表须经中国科学院上海分院审核后再报送市科委。

  (3)对各类基层单位报表应按有关的保密规定妥善保管。

  (4)年报数据在经科技部验收、汇总后,对其所提供的丰富的信息资源,应予以重视并加以开发利用,用于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问题,使其在管理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1、根据“354号”文的要求,由科技部设计和制发各类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和数据审核要求,部署在线调查平台并组织省级培训。以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科委)为主进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的实施。

  为此,市科委成立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负责按照科技部的要求,做好被调查单位的统计布置、培训、数据采集、审核、评估、汇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将各类调查表、有关文件报送科技部。

  2、基层填报采取以主管部门为主要责任者的分组包干办法,各有关主管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科技统计工作,并在人力、经费等条件方面给予支持。各填报单位要给科技统计人员安排足够的时间,并协调好各有关方面的关系,保证年报工作顺利进行,按时保质完成所担负的任务。

  3、委托上海市科技统计协会开展统计评比工作,对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4、上海市科技统计年报工作组成员名单:

  组  长:仲东亭

  副组长:董美娣  王  晶  刘华林  蒋 珮

  成  员:吴伊人  王敏杰  林锦伟  张  帆  强维馨

  尤薪皓  蒯本君  陈天琛  余  婴  梁  冰

  焦  峰  李艺明  王晓燕  杨  涛

  联系人: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单位统计调查

  蒋  珮  电话:33383437

  地  址: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中山西路1525号4楼)

  邮  编:200235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蒋  珮  电话:33383437

  地  址: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中山西路1525号4楼)

  邮  编:200235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李艺明  电话:33383441

  地  址:上海市科技信息中心(中山西路1525号4楼)

  邮  编:20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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