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流信息联盟

买了二手房已完成过户,但卖房者不迁出户口,能起诉要求迁户口吗?

2022-03-14 11:21:09

问:


去年我买了一套二手房,房屋已经过户到我的名下。但是现在卖家丝毫没有要将户口迁出的意思,在这种情况下,?

答:


根据户籍管理规定,一个户头只能上一户人,办理户口迁移涉及到行政部门的审批,属于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并且办理户籍的公安部门只能在行政相对人提出户口迁移申请时,才能依法定程序为其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办理户籍迁移行为并不是民事纠纷,,。

但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卖房者将户口迁出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项附随义务。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房屋一经办理了过户手续,买房者即取得了该房的所有权,卖房者无权再将自己或其他人的户口滞留在原有的房屋中,户口迁移出去是卖房者的附随义务,即使房屋买卖合同中没有约定户口迁移条款。买房者有权利要求卖房者履行这项将户口迁移走的义务,并将自己的户口迁入落户。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买房者可以起诉,通过要求卖房者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督促卖房者将户口迁出。


来源:

更多秦皇岛法律咨询,请拨打白延伍律师电话:13653365619

  【免责声明】:

“秦皇岛白延伍律师”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

本文经由智飞微管家编辑上传,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



  白延伍律师,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燕山大学法学学士,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中国海商法协会会员,秦皇岛市涉外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秦皇岛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律师候选人。

  秦皇岛律师业务专长:交通事故纠纷、房产纠纷、损害赔偿、刑事辩护、保险合同纠纷、海事海商、法律顾问、债权债务。

  联系电话:13653365619

  办公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商办楼四楼(秦皇岛火车站西行1000米路南土台子站旁)

--------------------------

更多信息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 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页面跳转可在线律师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物流信息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