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外银行业实践表明,授信集中度风险是银行面临的最主要风险之一。从国内情况看,近年来我国银行业快速发展,银行对客户的授信方式日趋多元化,客户集中度风险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但目前,、《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等法律法规中,尚未出台统一、。为推动商业银行强化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有效防控集中度风险,经公开征求意见,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日前发布《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对抑制金融风险累积起到重要作用。
,,具体包括六大类:
一是贷款、投资债券、存放同业等表内授信业务;
二是资产管理产品或资产证券化产品投资业务;
三是债券、股票及其衍生工具交易;
四是场外衍生工具、证券融资交易;
五是担保、承诺等表外业务;
六是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信用风险由商业银行承担的其他业务。
根据不同业务的经营模式和实际特点,《办法》对各类业务的风险暴露计算方法作出了详细规定。
同时,:;二是国内银行达标压力;。
第一,对于非同业单一客户,《办法》重申了《商业银行法》贷款不超过资本10%的要求,同时规定包括贷款在内的所有信用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15%。主要考虑银行授信业务日趋多元化,不再仅限于传统信贷,。定量测算也表明,,《办法》实施不会抑制银行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投放。第二,对于非同业关联客户,《办法》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20%。非同业关联客户包括非同业集团客户、经济依存客户。现行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规定,集团客户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资本的15%。,主要考虑到传统授信以贷款为主,但目前企业融资方式更加多元化,。从测算结果看,绝大多数银行也能够达标。第三,对于同业客户,,规定其风险暴露不得超过一级资本的25%。,《办法》对同业客户风险暴露设置了三年过渡期。商业银行可在过渡期内逐步调整业务模式、分散同业资产、扩展客户群体,无需简单压降同业业务总体规模。,还针对商业银行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提出了四个方面的要求:
一是建立和完善大额风险暴露管理组织架构,明确董事会、高级管理层、相关部门管理职责,构建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
二是制定大额风险暴露管理制度,。
,结合本行实际情况,设定大额风险暴露内部限额,并持续监测、预警和控制。
四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持续收集相关数据信息,有效支持大额风险暴露管理。
“《办法》对于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加强对实体经济金融支持具有重要作用。”上述负责人表示,《办法》根据国内银行实际,,,对商业银行加强大额风险暴露管理提出一整套安排和要求,有助于推动商业银行提升集中度风险管理水平,降低客户授信集中度,有效防控系统性风险。
,与当前治理同业乱象的政策导向一致,有助于引导银行回归本源、专注主业,弱化对同业业务的依赖。
《办法》明确了单家银行对单个企业或集团的授信总量上限,进一步规范银行同业业务,有助于引导银行将更多资金投向实体经济,特别是改变授信过程中“搭便车”、“垒大户”等现象,提高中小企业信贷可获得性,改善信贷资源配置效率。
来源|《农村金融时报》 作者|李林鸾
本期执行主编|张艺良 编辑制作|王舒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