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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赔的更容易?先弄清楚你重疾保单中的疾病定义!(下)

2021-11-17 16:30:13

港范儿说陪伴你成长的第52篇文章


之前关于香港疾病定义的文章都有推送过一个系列,这篇文章就是这个系列的结尾啦~


1-8请参考“如何理赔的更容易?先弄清楚你重疾保单中的疾病定义!(上)

9-17请参考“如何理赔的更容易?先弄清楚你重疾保单中的疾病定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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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脑损伤


国内定义:严重脑损伤


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香港定义:严重头部创伤 (Major Head Trauma)


因脑部受伤引致严重的永久性脑功能受损,并证明由受伤当日起计已持续最少三(3)个月。该永久性脑功能受损必须导致不能完成在保单内界定之「日常生活活动」的其中最少三(3)项活动(无论有否使用机械设备、特殊装置或专为残疾人士而设的其他辅助和调整设备)。严重头部创伤的诊断必须由脑神经专科注册医生确定及获得本公司的医务总监正式同意。


引入业内专业人士点评:


【香港定义对理赔时机要求更低,但只赔付日常生活活动受损一项标准,而大陆为“三选一”,相对更宽泛】



严重帕金森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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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定义:严重帕金森病


是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香港定义:柏金逊症 (Parkinson's Disease)


经脑神经专科注册医生作出无可置疑之诊断为柏金逊症,病情如下:

(a) 无法以医药疗法控制;

(b) 有逐渐转坏的症状;及

(c) 按日常生活活动评估确定受保人无法完成此保单内界定之「日常生活活动」的其中最少三(3)项活动(无论有否使用机械设备、特殊装置或专为残疾人士而设的其他辅助和调整设备)。

保单只保障不明起因的柏金逊症,因药物或中毒导致的柏金逊症除外。


此项疾病内地和香港定义无区别。


20

严重Ⅲ度烧伤


国内定义:严重Ⅲ度烧伤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香港定义:严重烧伤 (Major Burns)


身体表面最少有百分之二十(20%)的皮肤受到三级烧伤(皮肤全层烧伤)。

 

此项疾病内地和香港定义无区别。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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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定义: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指不明原因的肺动脉压力持续性增高,进行性发展而导致的慢性疾病,已经造成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达到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状态分级IV级,且静息状态下肺动脉平均压超过30mmHg。

 

香港定义:肺动脉高血压(原发性) (Pulmonary Arterial Hypertension (Primary)


透过包括心导管检查在内的检查确定为原发性肺动脉高血压连同右心室大幅扩大,导致永久不可复原的损害,其程度达美国纽约心脏病学会(New York Heart Association)心脏功能分级的第III 或第IV 级,并按下列之级别准则作准:

第 III 级 - 显著功能限制,受影响病人于休息时方觉舒适,但在进行少于正常体力消耗之活动时则会引致出现充血性心脏衰竭的病徵。

 

第 IV 级 - 无法进行任何体力活动而没有不适。即使在休息时亦出现充血性心脏衰竭的病徵。当增加体力活动时,则会感到不适。

肺动脉高血压若不符合上述条件,则不受此保障。

 


引入业内专业人士点评:


【香港定义更加宽泛:心功能III级即符合标准;不要求肺动脉压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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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国内定义: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是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前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香港定义:运动神经原疾病 (Motor Neurone Disease)


皮质脊髓束和前角细胞或延髓传出神经元逐渐退化,导致永久性神经机能缺损,包括以下各种运动神经原疾病:脊髓性肌肉萎缩症、渐进延髓麻痺、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和原发性侧索硬化症。

运动神经原疾病的诊断必须由脑神经专科注册医生确定。



引入业内专业人士点评:


【两者包含的疾病类型一致。由于上述各疾病均无有效治疗手段,达到大陆定义要求的生活活动标准也只是时间问题,两者本质上无不同】



语言能力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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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定义:语言能力丧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完全丧失语言能力,经过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声带完全切除不受此时间限制),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精神心理因素所致的语言能力丧失不在保障范围内。

注:如果保险公司仅承担被保险人在某年龄之后的保障责任,须在疾病定义中特别说明。

 

香港定义:丧失语言能力 (Loss of Speech)


因疾病或受伤导致完全丧失说话能力及不可复原,并持续十二(12)个月。必须由耳、鼻、喉专科注册医生提供医疗证明以确定声带受损引致丧失语言能力。

所有与精神病有关的原因不受此保障。

 

此项疾病内地和香港定义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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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国内定义: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

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① 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② 网织红细胞<1%;

③ 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香港定义:再生障碍性贫血 (Aplastic Anaemia)


永久不可复原之骨髓衰竭而导致贫血、嗜中性白血球减少及血小板减少,并须接受下列最少两(2)项的治疗:

(a) 输入血液製品;

(b) 刺激骨髓药物;

(c) 免疫系统抑制性药物;或

(d) 骨髓移植。

再生障碍性贫血的诊断必须以骨髓穿刺细胞检查确定。


引入业内专业人士点评:


【大陆定义侧重于检查结果,香港定义则侧重于治疗手段;实际上由于该疾病的治疗手段相对固定,很容易满足,而检查结果的严重程度则视病情而不同,因此,香港定义相对宽泛】



主动脉手术

25


国内定义:主动脉手术


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香港定义:主动脉手术 (Surgery to Aorta)


确实经开胸或剖腹手术进行修补或矫正主动脉瘤或主动脉阻塞、缩窄或夹层的情况。就此定义而言,「主动脉」是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其分支血管。

血管成形术及所有其他经动脉穿刺进行的手术、导管技术、锁孔手术或激光手术程序,均不包括在主动脉手术之内。

 

此项疾病内地和香港定义无区别。


26

国内定义:

一概不保。

 

香港定义:


心肌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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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定义:


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Ⅳ级。被保险人永久不可逆性的体力活动能力受限,不能从事任何体力活动。

(注:1. 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见上一条。

2. 对“永久不可逆”,大陆友X有专门的一条释义“指自疾病确诊或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经过积极治疗一百八十天后,仍无法通过现有医疗手段恢复”。)

 

香港定义:


心功能衰竭程度达到纽约心脏病学会的心功能分级标准之Ⅲ或Ⅳ级,或其同等级别,并持续最少6个月。


28

末期疾病

国内定义:


同香港定义的差异是—预期受保人在未来6个月内死亡。

 

香港定义:


有适当的专科注册医生确诊(连同书面确认)预期受保人之状况将致受保人于12个月内死亡。受保人必须已不再接受任何积极性治疗,惟缓解疼痛或其他舒缓性措施则除外。


 终于比较完啦~范儿爷用了三篇文章的篇幅去比较不同疾病的定义,可见这个也是选择在哪里投保重要的考虑因素!其实香港保险业发展了上百年,香港的客人也渐渐从比较产品功能进化到比较细节,对保险产品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范儿爷都希望这篇文章可以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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