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流信息联盟

【上海钢联(300226)】钢银获得10亿现金权益注资,加速成就钢贸电商王者地位

2021-10-27 16:11:21

——张若海


《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于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通过微信形式制作的本资料仅面向中信证券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请勿对本资料进行任何形式的转发行为。若您并非中信证券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为保证服务质量、控制投资风险,请勿订阅、接收或使用本订阅号中的信息。


本资料难以设置访问权限,若给您造成不便,还请见谅!感谢您给予的理解和配合。若有任何疑问,敬请发送邮件至信箱kehu@citics.com。


 

事项:公司11月27日公告,公司审议通过《关于同意钢银电商股票发行方案并放弃认购权的议案》。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钢银电商将向公司的关联股东进行股票定向发行,发行数量不超过222,223,000股,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全面增加注册资本,优化钢银电商资产结构,注入巨大发展预期

 

根据公司公告来看,本次钢银电商的增资方主要为亚东广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9亿元)与上海钢联物联网有限公司(1亿元),其实际控制人方均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广昌。根据公告的发行预案看,在完成上述增发之后,首先钢银电商的实际控制人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且实际控制人增加了对于钢银电商的掌控力度,复星相关股权占比提升近6个百分点。

 

而对于上海钢联,短期看,公司从钢银电商的直接持股占比从54.54%下降至43%左右,不过依然保持了绝对的控制权和并表权限,但公司的少数股权损益会提升近10个百分点。考虑到上海钢联2017年母公司整体较低的净资产水平(剔除资本公积近3亿元)和连续两年盈利方能开展再融资的硬性要求,这是我们判断钢联选择放弃参与本次优先配股的重要原因。

 

钢银短期成长提速爆发,上市公司受益规模增长,18年重点关注再融资方向

 

通过回溯钢银电商的发展历史,其用近3年的时间,实现了大宗电商规模化的发展并明确了寄售业务为核心的商业模式,并明确了不参与分享存货价值变动的商业规则。因此,2017年,公司在线上资讯业务+线上撮合业务+线上线下寄售业务的整体联动下,有望实现寄售超0.25亿吨,撮合量超0.5亿吨,形成全面领跑行业格局。

 

而进入2018年,随着公司实现连续两年的有效盈利表现,公司有望凭借再融资等方式,加大对于钢银电商的发展支持和掌控力度,并在大宗资讯端,拓宽更多的业务事业线,照搬成熟的黑色下游电商模式。

 

风险因素:钢铁电商规模增速不及预期、供给侧改革不及预期、供应链金融业务违约风险。

 

投资建议:公司17年季度环比边际盈利提升趋势明确,预计在10亿资本金的注入下,收入规模与并表利润增速将显著优于摊薄损失。我们看好公司未来在供应链金融规模化实现后,带来的更大盈利贡献。假设新增注册资本金在2018年到位,我们维持17年公司盈利预测0.35元,上调公司18-19年备考盈利预测至0.74/1.28元(原预测:0.60/0.94元),对应PE 99/46/27 X。对于公司的估值,钢银此轮估值接近100亿,考虑到A股的流动性溢价与公司的并表地位和复星的实际控制人地位并未变化,在钢银业务全面实现爆发前,我们给予此块业务55亿的目标估值(对应上市公司持有比例),而对于传统资讯业务部分,随着公司业绩企稳和预收账款全面提升近亿元,我们给予其中长期20亿的目标市值,公司总目标市值75亿,对应目标价47元,维持“买入”评级。



本文节选自中信证券研究部已于当日发布的《晨会》报告,具体分析内容(包括相关风险提示等)请详见《晨会》报告。


若因对报告的摘编而产生歧义,应以报告发布当日的完整内容为准。

特别提示:


本资料所载的证券市场研究信息是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的研究部编写,仅供中信证券客户中的金融机构专业投资者在新媒体背景下观点的及时交流。中信证券不因任何订阅本公众号的行为而将订阅人视为中信证券的客户。


中信证券研究部定位为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的卖方研究团队,所提供的卖方研究服务主要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其他类型的投资者在分类结果和分类结果和评级结果评级结果与卖方研究服务风险等级相匹配的前提下,在接受卖方研究服务前,还应当联系中信证券机构销售服务部门或经纪业务系统的客户经理,对该项服务的性质、特点、使用的注意事项以及若不当使用可能会带来的风险或损失进行充分的了解,在必要时应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


关于本资料的性质。本资料的性质为“投资信息参考服务”,而非具体的“投资决策服务”。该项服务通常是根据专业机构投资者的需求或特点,基于特定的假设条件和研究方法所提供的中长期价值判断,或者依据“相对指数表现”给出投资建议,而并不涉及对具体证券或金融工具在具体价位、具体时点、具体市场表现的判断,因此不能够等同于带有针对性的、具体的投资操作性意见:(1)该项服务所提供的分析意见仅代表中信证券研究部在相关证券研究报告发布当日的判断,因此,相关的分析意见及推测可能会根据中信证券研究部后续发布的证券研究报告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更改,也可能会因为使用不同的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观点和分析方法而与中信证券其它业务部门、单位或附属机构在制作类似的其他材料时所给出的意见不同或者相反。(2)该项服务是一项“标准化服务”,侧重于提供中长期的投资价值判断和相对指数表现。其所包含的观点及建议并未考虑每一位使用者的风险偏好、资金特点、目标、需求等个性化情况,也不涉及每一项具体投资决策的“选股”和“择时”判断,因此,不能够将其视为针对特定投资者的、关于特定证券或金融工具的投资操作建议,也不是或不应被视为出售、购买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关于使用本资料的注意事项以及不当使用可能会带来的风险或损失。(1)本资料的接收者应当仔细阅读所附的各项声明、信息披露事项及风险提示,关注相关的分析、预测能够成立的关键假设条件,关注在关键假设条件下投资评级和证券目标价格的预测时间周期,并准确理解投资评级的含义(如:给予个股“买入”投资评级,并不等同于建议在当前时点/当前价位执行买入的投资操作)。(2)本资料所载的信息来源被认为是可靠的,但是中信证券不保证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中信证券对本资料提供的分析意见并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担保或保证。以往的表现不能够作为日后表现的佐证或担保。投资者不应单纯依靠所接收的相关信息而取代自身的独立判断,须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3)投资者在进行具体投资决策前,还须结合自身情况并配合其他分析手段。投资者在使用该项服务辅助进行具体投资决策时,还需要结合自身的风险偏好、资金特点等具体情况,并配合包括“选股”、“择时”分析在内的各种辅助分析手段形成自主决策。中信证券并不对使用本资料涉及的信息所产生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或与此有关的其他损失承担任何责任。(4)为避免对本资料及其对应的证券研究报告所涉及的研究方法、投资逻辑及其关键假设、投资评级、目标价等内容产生理解上的歧义,进而造成投资损失,在必要时应寻求专业投资顾问的指导。


需要明确的是,上述列示的风险事项并未囊括不当使用本资料所涉及的全部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时,须充分了解各类投资风险,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使用相关服务。投资有风险,决策需谨慎。


法律声明:


本订阅号中信研究(原始ID:gh_294e097afc75)是由中信证券研究部建立并维护的官方订阅号。若未经中信证券官方核准,其他任何明示或暗示以中信证券名义建立的证券市场研究信息的订阅号均不是官方订阅号,订阅人在阅读、使用相关订阅号信息前还请务必向中信证券销售人员或客户经理进行核实。本订阅号中的所有资料版权均属中信证券。订阅人及其他任何机构或个人未经中信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订阅号中的内容。中信证券未曾对任何网络、平面媒体做出过“允许报道相关内容”的日常授权。除经中信证券认可的媒体约稿等情况外,其他一切转载行为均属违法。如因侵权行为给中信证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中信证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物流信息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