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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竞聘 上杭县医院院长、副院长的公告

2021-08-16 06:25:24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配齐配强县医院领导班子,根据《上杭县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方案》(杭委〔2011〕111号)和《上杭县医院章程》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在全县范围内公开竞聘县医院院长1名、副院长4名。为做好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科学发展观和的精神,,建立更加科学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创造有利于医疗系统干部队伍科学良好的成长和使用环境,着力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通过院领导班子竞聘上岗,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医疗卫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竞聘原则

1.坚持管干部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3.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4.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本次公开竞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公开竞聘上杭县医院院长、副院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竞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纪律与监督小组,办公地点设在县卫生局,负责此次竞聘的具体实施和全过程纪律监督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597-3846869,纪律与监督小组监督电话:0597-3882350。

四、竞聘职位和范围

在全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中公开竞聘县医院院长1名、县医院副院长4名。

五、报名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须符合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坚决贯彻执行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5.在本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累计满5年及以上,近3年的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或因中途离岗(含辞职、个人申请解除聘用合同,不包括开除处分和辞退、自动离职等组织处理)而无法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的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及离岗前3年和重新入编后的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竞聘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者的相关证书取得时间或相关资历认定的时间,截止到2014年12月31日。

  (二)各职位聘任人数和任职资格条件

1.县医院院长1名: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指196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身份证为准,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计算,下同);取得主任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2周岁及以下;

(2)第一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大类专业包括:基础医学类、预防医学类、临床医学类、医学技术类、中医学类、护理学类、药学类、中药学类等各专业,具体见《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4年)》,下同);

(3)具有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包括上述医学大类各专业对应的职称,下同);

(4)参与竞聘人员须为我县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现任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含2年),或县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现任副职及以上领导职务和现任乡镇(中心)卫生院院长、临江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满2年以上。

2.县医院副院长(一)2名:

(1)年龄要求在50周岁及以下;取得主任医师资格的年龄放宽至52周岁及以下;

(2)第一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现任我县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者学历要求可放宽为非全日制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学历。

(3)具有医学类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3. 县医院副院长(二)2名:

(1)年龄要求在40周岁及以下;

(2)第一学历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院校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现任我县二级甲等综合性医院科室主任及以上职务满2年以上者,学历要求可放宽为非全日制医学大类专业本科学历。

(3)具有县直医疗机构中层正职(负责人)或乡镇卫生院副院长以上任职经历。

(4)具有医学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竞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受纪政纪处分,未解除处分的。

六、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要求

1、本次公开竞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同时符合县医院院长和副院长职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可以兼报县医院院长和副院长(一)或副院长(二),但副院长(一)和副院长(二)职位不得兼报。

2、各职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职位数比例原则上不少于3:1,如相关职位符合条件报考人数与职位数少于3:1比例的,由竞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该职位的公开竞聘事宜,并公开发布相关信息。

3、报名人员应严格按照竞聘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报名表》填报的报名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名的,一经核实,视情节轻重,将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记入失信档案、取消考试资格或聘任资格等处理。

(二)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2月9日—2月13日(正常上班时间)。

2、报名地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到上杭县卫生局人教股(北环路278号四楼)报名,联系人:陈秋生,联系电话:0597-3846869。

(三)携带材料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填报《上杭县公开竞聘县医院院长、副院长报名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以及各竞聘职位资格条件所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行政职务任职文件及工作年限等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用A4纸复印);

3、经县公务员局(原县人事局)审核的年度考核表或考核手册原件及复印件(用A4纸复印),因离岗而无法提供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的人员,须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违法犯罪情况证明及离岗前3年和重新入编后的年度考核结果材料。

4、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请在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四)资格审查

1、报名结束后,由竞聘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报竞聘领导小组核准后,准予参加竞聘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报考人员不予参加竞聘考试。

2、报名时如确实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能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收到资格审查不合格通知3个工作日内向竞聘领导小组申请裁定。

七、竞聘办法

  本次公开竞聘采取考试(竞职演说、面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考试办法:

竞聘考试采取竞职演说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按满分100分计,各占总成绩的50%。

1、竞职演说。竞职演说主要测查竞职人员竞职是否目标明确、主题集中、材料实用、思路清晰、措施有力、语言准确,并对专家评委组评委的提问进行答辩。,有报名竞聘者及须回避的对象,不得参与)组成职工评委组和聘请7名医院管理、医疗专家组成专家评委组进行评分。职工评委组的评分占竞职演说成绩的40%,专家评委组的评分占竞职演说成绩的60%。

2、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主要测查竞聘人员的理论政策水平、思维反应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履职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能力,参照公务员招考面试的程序和办法进行。

3、考试的时间地点。竞职演说和结构化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以核发的《竞职演说通知书》、《结构化面试通知书》为准。

4、合格线。设定竞职演说和结构化面试的合格线均为60分,竞职演说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

5、确定结构化面试人选。在竞职演说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竞职演说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聘任人数6倍的人员为结构化面试人选;如相关职位不足6倍的,达到竞职演说合格线以上的人员全部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相关职位进入结构化面试人选的最后1名若有同分数者,一并确定为结构化面试人选。

确定为结构化面试的人选如有放弃者,须递交申请放弃书面材料后,竞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相应职位的竞职演说成绩顺延递补,下列情形造成的相应职位结构化面试人选空缺,不予递补:①面试开始前未领取《面试通知书》的;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③个人放弃面试但在面试开始前2天下午17:00之前未递交申请放弃书面材料的;④递补的面试人选在面试开始前1天放弃而造成无法进行递补工作的。

6、兼报职位的人员,须分别参加相应职位的竞职演说和结构化面试(限同时入围兼报职位的人员)。

7、竞职演说和结构化面试结束后,报名人员的成绩及结构化面试人选将在上杭县政府网、上杭新闻网、上杭县卫生局网站、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竞职演说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各职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如相关职位确定最后1名考察对象有同分数者,以竞职演说成绩高分者为先,如竞职演说成绩相同的,按学历高、职称高、年龄低的顺序依次比较确定考察对象。

(3)如有放弃者,按相应职位的总成绩顺延递补。兼报职位且同时入围的人员只进行1次组织考察。

(4)考察工作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四)确定聘任人选。

根据考察对象的考试和考察的综合情况,由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各职位的拟聘任人选。

(五)公示。

经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拟聘任人选,在上杭县政府网、上杭新闻网、上杭县卫生局网站、上杭县公务员局网站进行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六)办理聘任手续。

1、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聘任的,确定为各职位聘任人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任手续。

2、本次公开竞聘的聘任人员聘期为5年(不超过聘任人员的法定退休年龄),第1年为试用期,试用期满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的继续聘任,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3、聘任人员非县医院在编人员的,须按规定办理人事调动手续调入县医院后再进行聘任,并按县医院在编人员享受相应待遇。

八、纪律与监督

1、在竞聘工作过程中,竞聘工作人员须严格执行回避规定。

2、对违反竞聘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竞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凡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得聘任的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解聘,并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公告由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公开竞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上杭县公开竞聘县医院院长、副院长报名表》

公开竞聘上杭县医院院长、副院长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2月6日


(具体公告内容和报名表请登陆“上杭新闻网”下载,网址http://www.fjshxw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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