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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编版+珍藏版】这篇文章,选煤人看了都会受益

2022-05-13 11:04:31

第一部分
煤质分析

一、煤炭用途和使用价值的扩展
1、煤电一体化、煤电联营的坑口电厂得到国家惠顾。不同燃烧工艺的各种锅炉如超临界、超超临界煤粉锅炉、大型循环流化床锅炉等不断更新。

2、现代煤化工。主要指煤基碳-化工,范围包括煤基合成气制甲醇、甲醇制化工产品(二甲醚、醋酸、甲醛及其下游产品)、甲醇制醇醚燃料、甲醇制烯烃、煤基多联产等。

3、煤基合成油。包括直接液化、间接液化等。

4、与冶金、焦化相关的新型转化产业:高炉喷吹煤粉、利用低温干馏对褐煤干燥提质等产业。

5、煤制天然气。若将合成气再进一步转化成甲烷(CH4)成分占94%以上即为天然气。

6、最新型的煤化工:煤制乙二醇、煤制芳烃。

煤炭的用途、使用价值扩展了,不同的煤炭转化产业和不同的转化工艺对煤质又有着不同的要求。


二、对煤质分析的要求更加严格
  煤质特征及工艺性能分析、评述之所以重要,因为它们是确定煤炭产品方向和产品结构的基础条件之一。

1、要求煤质分析的项目和内容更加全面

  除常规的工业分析、元素分析之外,还应包括煤炭工艺性能指标分析、显微煤岩结构分析、煤化程度、变质程度分析等。设计文件最好能反映地质报告原始面貌(“原生态”数据)。然而设计文件中列出的煤质特性资料往往内容不全,而且缺乏针对性,大多存在以下问题:

(1)当煤炭用作动力发电时,除硫分指标外,往往缺少对锅炉腐蚀有关的氯含量、氟含量指标,与磨制煤粉难易有关的可磨性指标,与锅炉排渣有关的灰熔点、结渣性、结污性等指标。

(2)当煤炭用作造气、生产合成氨时,往往缺少与移动(固定)床气化炉气化效率有关的机械抗碎强度、热稳定性、对CO2转化率等指标。

(3)当煤炭用作液化和煤化工时,往往缺少煤的显微煤岩组成、反映煤化程度、变质程度的镜质组反射率指标、碳氢比、氧元素含量、氢元素含量、可磨性、煤灰软化、流动温度等与煤炭液化、煤制合成气工艺密切相关的重要指标;往往造成误判或宝贵资源损失。

(4)当煤炭用作生产合成气的原料,而且气化工艺采用水煤浆气流床工艺时,缺少对煤的成浆性分析。

2、要求煤质分析更加精细、准确

  煤质特征及工艺性能指标的表述时常不够准确,没有严格按照各类煤质指标划分等级的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来表述。这些标准实行动态管理,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技术进步,各类煤质指标划分等级的标准也在不断的修改、完善。

3、重视煤炭种类的准确划分和合理利用

  众所周知,煤类的划分是非常重要的,煤炭种类的科学界定,是关乎煤炭产品方向、原煤洗选加工范围和深度等工艺原则合理确定的重要问题。煤炭种类,涉及国家有关资源合理利用的原则问题。需要我们熟练地掌握中国煤炭分类的国家标准,熟悉标准的细节,以便科学准确地划分煤炭资源的煤类。实际设计中不乏因煤类定位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典型实例。所以,当设计遇到特殊和稀缺煤种挪作他用时,对挪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应进行论证。

4、高硫煤开发利用必要性的论证

  国家环保总局、国家经贸委、科技部2002年1月30日联合发布的文件(环发[2002]26号)第3.1条规定“各地不得新建煤层含硫分大于3%的矿井”;在《煤、泥炭地质勘探规范》(DZ/T0215-2002)附录E建议的煤炭资源量估算指标中,最大硫分为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7年80号公告《煤炭产业政策》第十三条中也指出,“国家对特殊和稀缺煤种实行保护性开发,限制高硫、高灰煤炭资源开发”。设计文件往往缺乏对高硫煤资源开发、利用的必要论证,特别是云、贵、川地区的高硫煤矿区的开发。

  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开采高硫煤的理由提供一些思路:

第一、开采方面,井田内硫分>3%的高硫煤和硫分<3%的煤炭资源是交错共生的。

第二、煤质方面。高硫煤的硫分组成以无机硫黄铁矿为主。

第三、除硫分高一项指标不好而外,其余煤质特性均好,弃置不利用实在可惜。

第二部分
可选性资料代表性及调整方法

随着我国近年来煤矿建设的飞速发展,新矿区越来越多,新矿区不具备采取生产煤样的条件,大多借用其它替代资料(小窑煤样、煤层煤样、钻孔简选样),因此原煤可选性试验资料的代表性问题日益突出,成为带有普遍性的问题。

一、可选性试验资料不齐全,缺乏代表性
原煤可选性试验资料的代表性、准确性之所以重要,因为它们是确定煤炭洗选加工工艺的基础依据之一。

所以新颁《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5.1.6条(黑体字强制性条文)明确要求“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必须对筛分、浮沉试验资料的代表性进行评述。当筛分、浮沉试验资料的代表性不足时,应按规定进行调整,使其接近生产实际”。这是新规范与旧规范最主要的区别和进步点之一。这就要求必须结合本井田的条件和矿井采用的开采工艺,对上述借用资料进行合理的调整,以增加资料的代表性。

在实际设计中,可选性试验资料不齐全,缺乏代表性是普偏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对新矿井选煤厂设计时,往往借用邻近小煤矿筛分、浮沉资料或地质报告钻孔简选样作为设计依据。一般资料内容不齐全,不规范、缺项较多,有的不经调整拿来就用。

依据缺乏代表性的筛分、浮沉资料制定选煤工艺,是对设计的误导。

二、可选性试验资料的调整方法不正确
目前,调整资料的方法,国家尚无统一规定。只能按照《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5.1.6条规定的原则进行调整。《设计规范》对资料调整的规定是“1 参照邻近煤矿、选煤厂的实际生产情况调整。2 根据煤田地质报告、采煤方法、运输提升方式等因素调整”。 调整资料时,需要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对生产原煤灰分进行合理预测

鉴于矿井,特别是采用综合机械化开采和掘进的大型矿井,在生产过程中有相当数量的顶、底板和夹矸将不可避免地混入原煤中。生产矿井的原煤灰分比《地质报告》煤层煤芯煤样灰分应有所增高(一般灰分要高出4~6个百分点或更高)。设计调整资料时,首先要进行原料煤矿井生产原煤灰分的预测工作,要求预测的生产原煤灰分值,应尽量切合本矿井生产实际。

2、对原煤筛分资料的粒度组成进行合理调整

小煤窑或煤层煤样因采煤方法或采样方法与大型矿井机械化综采法不同,原煤的粒度组成存在很大差异。

对动力煤分选而言,一般实行分粒级分选或只对块原煤进行分选,筛分资料的粒度组成则更为重要。目前尚无一种合理的调整粒度组成的方法,只能参考类似生产矿井的原煤筛分资料进行调整。

3、调整筛分资料原煤灰分的方法存在误区

目前在调整筛分资料的原煤灰分的方法上存在两个重要误区:

(1)混淆了校正灰分和调整灰分两个概念

首先要明确,对筛分资料调整灰分(俗称调矸)和校正灰分是两个概念,在实际设计中往往混为一谈。将校正灰分的方法——灰分系数法,用在对筛分资料调整灰分上,是讲不通的,是不科学的,存在严重问题。

——调整灰分即是将矿井实际开采过程中混进原煤中的矸石合理分配到筛分资料各粒级中,从而把借用的筛分资料加权平均灰分调整到与预测的生产原煤灰分一致。

——而灰分系数法本是筛分资料校正的方法,即用于煤样总灰分与子样灰分的加权平均值的差值(一般不超过2%)的校正,即试验误差的校正。灰分系数法是将灰分系数平均加到每一粒级物料里去的。

井下采煤的实际情况是,因矸石硬度较大不易破碎,一般混入大粒级原煤中多,进入小粒级原煤中少,并非平均加到每一粒级物料里去的。然而将灰分系数法用于调整原煤灰分,即将预测的生产原煤灰分与借用筛分资料的原煤灰分之差作为灰分系数,是平均加到每一粒级物料里去的。这样必将导致调整后的末煤各粒级灰分值“失真”。预测灰分比借用资料灰分相差越多,则调整后的末煤各粒级灰分值增减幅度也越大,“失真”程度越大。严重的后果是造成对确定分选工艺的误导。

(2)筛分资料中+50mm块原煤灰分调整、校正方法存在的误区

原煤筛分资料中+50mm块原煤各粒级,只能校正小计灰分,而组成各粒级的分项(煤、夹矸煤、矸石)的灰分是不能改变的,只能通过相应增减各分项的产率的方法使各分项加权平均灰分正好等于校正后的该粒级小计灰分。具体的方法类似于浮沉资料的校正方法。筛分资料校正灰分的实质含义是调整各粒级物料中的高密度物(矸石)与低密度物(煤)含量的比例关系,而不是改变煤和矸石本身的灰分值。


第三部分
市场经济深化发展对设计的影响

一、目标市场分析的重要性
目标市场分析、落实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是确定煤炭产品方向和产品结构定位的依据之一。

煤炭产品方向和产品结构定位的依据主要有两条:一是煤质特性;二是市场需求。产品目标市场不落实,产品方向定的不准确,加工工艺原则的确定就带有盲目性。


二、《可研报告》中市场分析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
(1)市场分析从国际到国内,内容空泛,不着边际,与可研项目本身挂钩不紧密。

(2)对目标市场的分析不够具体。缺少用户需煤的文字协议。

对目标市场的具体分析和向用户供煤的文字协议均是国家发改委核准项目的重要条件之一,是不可或缺的。

第四部分
选煤工艺

国外先进工艺技术、设备的引进,国内重介分选工艺的研发,使我国选煤工艺技术发展非常迅速。重介分选工艺和钢结构模块化工艺布置的普及,使选煤工程设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有了质的飞跃,令人耳目一新。但是设计文件中,也普遍存在一些问题,部分带有共性。

一、选择选煤方法方面存在的问题
分选工艺方案的比较只作定性的技术分析,讲的空道理多,未考虑与分选工艺相关的各种因素,缺少量化数据,论据不够充分,结论难以服人。

新颁《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5.1.7条(黑体字强制性条文)明确规定“选煤方法应根据原煤性质(如粒度组成、密度组成、可选性、可浮性、硫分构成及其赋存特性、矸石岩性)、产品要求、分选效率、销售收入、生产成本、基建投资等相关因素,经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上述条文比老《规范》有了质的变化,这是新规范与旧规范最主要的区别和进步点之一。其核心要求是应根据具有代表性的可选性资料,统筹考虑与分选工艺相关的各种因素,通过技术经济量化比较,综合论证,来确定分选工艺。选煤方法的确定,除应体现最大产率原则外,还要体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原则。

二、选择入选方式方面存在的问题
入选工艺原则及入选方式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入选上、下限(即入选粒度范围)的确定;混合与分组入选方式的确定;分级与不分级入选方式的确定。存在的主要问题如下:

1、选煤厂同时入选二层煤时,不能正确处理

如果选煤厂入选的原煤来自多个矿井或同一矿井的多个煤层(实际上大多数设计是属于这种情况),这时就需要考虑多层原煤是应该采取混合入选还是分组入选的问题。

《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5.1.5条明确指出“当各煤层在分选密度相同的条件下,其可选性、基元灰分相差较大、净煤硫分相差较大或煤种不同时,宜分别分选”。这时,井下采取分采、分运,地面分储、分别入选的方式最为合理;

如果煤质条件允许实行混合入选方式,也还必须解决如何保证实现各层煤混合入选比例的问题。这时,最佳方案仍是井下采取分采、分运,地面分储按比例配煤入洗。

但是,井下实现分采、分运、分别提升困难较大,一般矿井不具备这种条件。退而求其次,可以考虑在地面设置原煤均质化混煤场,保证入选原煤性质在一段时间内(时间长短取决于混煤场容量,一般为2~3天)保持相对均匀。国外、国内均有选煤厂采用这种方法。

2、分级与不分级入选方式的不当应用

从理论上讲,被分选物料的粒度范围越宽,分选条件(如跳汰选的风水条件;重介选的悬浮液密度、介质的粒度组成、旋流器的结构参数、或入料压力等)越难兼顾周全,越难实现在合理条件下的分选。从这一层意义上讲,分级入选应该是比较合理的入选方式。特别是在大型和特大型选煤厂设计中,因小时处理能力大,若采用分级入选,还会对设备选型和工艺布置带来不少方便。因而,分级入选方式在当前设计中也越来越受到重视,并被广泛采用。

目前在设计中常用的重力法分级入选方式(无论分选二产品或三产品)有:块煤重介浅槽分选、末煤重介旋流器分选;-50 mm混原煤采用分级入选的方式。


三、工艺流程作业环节设置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
1、预排矸作业设置及应用动筛跳汰机预排矸存在的问题

(1)设置预排矸作业的条件

需要指出的是,只能在主工艺环节为重介旋流器分选方法,而且是分选三种产品的前提下,设置选前预排矸作业才有意义。一般设置选前预排矸作业还须具备下条件:

①入厂原煤含矸石含量多时;②矸石岩性属于易泥化的泥岩、碳质泥岩、粘土岩、泥质页岩等泥质岩类时;③因原煤密度组成轻重产物倒置,需要改善密度组成时。

(2)应用动筛跳汰机预排矸存在的问题

不问动筛跳汰机入料中矸石所占的比例是否合理,在矸石含量很少的情况下,就盲目采用动筛跳汰机预排矸;另外,在动筛跳汰机前加设缓冲仓,有时大大增加了入料中的限下率(砸核桃现象),使动筛跳汰机不能正常工作。

2、重介旋流器粗、精选作业流程的适用条件

该流程结构的特点是,第一段重介旋流器先在高密度条件下排矸(粗选),粗精煤溢流脱介后再入第二段重介旋流器在低密度条件下进一步分选精、中煤(精选)。这种流程结构,比较适用于密度组成存在轻、重产物产率严重倒置(即轻密度物少,高密度物多),浮沉特性反常的原煤的分选。理由如下:

(1)因为一般重介旋流器(包括有压入料二产品和无压入料三产品)由于本身结构的原因,不能适应这种重产物(高密度物)过多的原煤条件,其处理能力将大幅度下降。

(2)若选用处理能力更大(直径更大)或台数更多的重介旋流器,即用“大马拉小车”的办法,虽然可以缓解处理能力下降的问题,但技术经济上不太合理。

轻、重产物产率倒置的原煤在我国并不鲜见,贵州盘江矿区(如松河煤矿)、黑龙江依兰矿区、内蒙古乌海矿区、蒙西矿区(如棋盘井煤矿)、内蒙古准格尔矿区赋存的劣煤等都是比较典型的轻、重产物密度组成倒置的原煤实例。

3、重介质旋流器分选作业分选工艺条件的选择

在设置重介质旋流器分选作业流程结构时,必须首先确定分选工艺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内容:有压入料与无压入料方式的选择;二产品重介旋流器与三产品重介旋流器的选择;选前脱泥与不脱泥的选择。

在实际设计项目说明书中,论点、论据多不够准确充分,且将工艺条件分割开来论证。

4、重介质分选介耗偏高的问题

介耗是重介分选的重要技术经济指标,对重介分选生产成本影响较大,降低介耗应该是重介分选工艺设计的重点之一。《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第5.3.9条为强制性条文,规定“分选每吨煤的磁铁矿粉技术耗量应符合下列规定:块煤:<0.8kg;混煤、末煤:<2.0kg”。但不少设计在投产后往往效果不佳,介耗偏大,大于2kg,甚至3~5kg。

影响介耗指标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必须全面考虑,采取综合技术措施,方能收到好的效果。这些技术措施包括:

(1)合理选足脱介筛的面积和筛孔缝隙(合格段0.5mm,稀介段和弧形筛0.75~1.0mm,若筛下物料最终去浮选则不宜大于0.5mm),杜绝脱介筛跑介;

(2)除设弧形筛预脱介外,脱介筛也必须设合格介质段,尽量减少去稀介段的介质数量,以减少介质净化所造成的损耗;

(3)尽量避免采用双层脱介筛。理由有二:其一是喷水透过上层筛面至下层筛已无压头,脱介效果差;其二是如果下层筛再加喷水,则会导致磁选机的入料浓度偏低,影响磁选效率,增加介耗;

(不少设计在重介分选系统中,采用双层脱介筛,将产品脱介与分级两个作业的功能合并在一台双层筛内完成。虽然有环节简化、方便布置等优点,但也存在上述弊端)

(4)物料入脱介筛前加设均料设施(如弧形筛、均料槽)使物料均布筛面,以提高脱介效率;

(5)提高脱介筛喷水的压头并保证足够的喷水量(小水量、高压头),以便减少筛上物料带走的介质量;

(6)选用高效磁选机回收介质,可有效地减少介耗。选用进口高效磁选机回收介质,其磁选效率高达99.9 %左右,降耗效果更好;

(7)严格控制磁选机的入料量(100m3/h·m),保证合理的入料浓度(15%~25%,最佳值20%),保证磁选机入料中磁性物含量不超过允许值(18.5t/h.m)。以便使磁选机的工况和磁选效率保持在最佳状态,这对降低介耗十分重要。入料矿浆(即稀介质)浓度不仅取决于脱介筛喷水量的大小,还与选前是否设置预先脱泥环节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工艺流程的制定与计算应与磁选机选型结合起来考虑;

(8)介质分流量必须控制在合理范围,一般不宜超过合格介质量的25%~30%,分流量越大,去磁选净化的介质量越多,介耗就越高。减少分流量的唯一途径就是减少进入重介旋流的原生煤泥量,应将其控制在合理范围内。

选前脱泥与否——分流量大小——磁选机入料浓度,三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有机的联系。这是重介选煤介质流程的最重要的实质内在联系。

(9)末煤或不分级混煤重介旋流器分选,在条件适宜时,产品脱水的离心液可考虑进入介质净化系统或补加介质制备系统利用,以减少介耗。

(10)合理选择补加介质方式。为了保证及时补加介质,中矸磁选机的处理能力应留有一定的富裕或专设一台磁选机作为净化补加新介质用。

四、主要工艺设备选型经常出现的问题
工艺设备选型失误,其不良后果往往在选煤厂建成投产后才逐渐暴露出来,但为时已晚。姑且不论经济方面的损失,仅实施设备变更的技术工作就比较困难。其实,一部好的设计不论工艺多么先进、完善,最终还是要靠设备的正常运行才能体现出来。近年来设计投产的重介选煤厂,在工艺流程方面出问题的并不多,暴露出来的大多数问题都是因为设备选型失误造成的。

这样的教训,几乎在每部设计中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市场经济不断深入发展的今天,工程投资都是业主自筹,工程总承包(即交钥匙工程)的形式也被业主越来越认同,是今后发展的方向。若再大量出现这类设备选型方面的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就得设计单位或工程总承包单位自负了。所以,设计人员一定要高度重视工艺设备选型在选煤厂设计中的重要性。

设备选型方面的失误,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对设备的性能、特长把握不准

选型不是偏大就是偏小,比《规范》提供的参考指标偏离较多,有的偏离多达数倍。

2、对介质桶体积选型计算方面的探讨


五、工艺布置存在的问题
1、工艺总平面布置存在的问题

不少设计院在地面生产系统工艺平面布置时,不设储煤场和原煤缓冲仓,主井井口提升设备直接与选煤厂生产系统相连。这首先不符合新颁《煤炭洗选工程设计规范》第3.2.1条、3.2.3条的规定,同时还存在一系列弊端:

(1)直接相连,使选煤厂生产系统设备小时能力必须与主井提升设备相同,而且为了保证主井提升的安全,选煤厂生产系统需设备用系统,这必将造成投资的极大浪费。

(2)选煤厂生产系统中任何一台设备出故障,因煤流系统有闭锁关系,都将导致主井提升设备(胶带机)停车。如果主井提升设备为绞车,必将给矿井生产带来极大危害。

2、主厂房布置两个以上介质系统时存在的问题

大型重介选煤厂若布置两个以上独立的生产系统时,有的设计因为厂房空间紧张,将两个生产系统中的介质系统的某些环节(如稀介桶、磁选机)合并为一台设备去处理,看似减少了设备台数,却是很不合理的。为了提高介质密度、分流量控制的精度,保持每个生产系统所属介质系统的独立性是十分必要的。切忌“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混淆现象。

第五部分
资源综合利用

一、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性提得越来越高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我国经济进入了高速发展期,在工业生产发展的同时,自然资源的消耗和废物的产生也同样急剧增长,由此造成了有限自然资源的日益枯竭和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我国废弃物利用率仅为世界水平的1/3~1/2左右。如此下去,势必造成大量废弃物积存,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威胁。

因而资源综合利用的重要性被提得越来越高。煤炭行业要建设循环经济矿区,除应积极推行煤炭洗选加工和深加工等洁净煤技术而外,还需对煤炭洗选的副产品(中煤、煤泥)、固体废弃物(煤矸石)、煤的共生元素、煤系共伴生矿物、煤层气、矿井水、疏干水等资源实行综合利用。

近年来国家颁发了一系列有关资源及废物综合利用的法规、政策、文件。对资源及废物综合利用的要求越来越严格,推行的力度也越来越大。例如:在煤炭矿区总体规划中,要求提出矿区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的意见(国家发改委891号文);在煤炭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时,要求必须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

目前正在编制的矿区总体规划、矿井与煤炭洗选单项工程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的《编制标准》中,均要求单独列有“综合利用”章节,已经是不可或缺的内容。


二、可综合利用的资源种类
可综合利用的资源种类大致包括以下方面:

1、生产废弃物和低热值燃料

(1)矿井巷道掘进产生的半煤岩及煤矸石等。

(2)矿井、露天矿的排水和疏水;

(3)选煤厂生产的中煤、煤泥等低热值燃料及洗矸废弃物。

2、煤系共、伴生资源

(1)含煤岩系伴生的可燃矿物。主要有煤层气、油页岩、石煤、风化煤、天然焦、碳沥青等;

(2)煤层共、伴生其它矿物。含煤岩系中与煤有成因联系的矿产(共、伴生矿物)包括金属与非金属矿产,如铝土矿、耐火粘土(高岭土)、膨润土(蒙脱石)、菱铁矿、赤铁矿、黄铁矿、锰矿、磷矿等。其中黄铁矿、高岭岩等为主要的共、伴生矿物;

(3)与煤伴生的稀有元素。目前已发现的与煤伴生的元素有60多种。煤中微量元素富集到适宜开发利用的含量,就可作为有用矿产资源加以利用。我国煤中伴生的微量元素以锗、镓、铀、钒等最为丰富。

三、编制资源综合利用章节所需注意的几个问题
1、矿区总体规划中,仅要求规划矿区综合利用设施,提出共伴生资源综合开发和利用的意见(项目名称、规模、选址布局)。

2、在煤炭工程建设项目核准时,要求必须提出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项目名称、规模、综合利用工艺路线、投资估算)。

3、设计煤矸石综合利用电厂应注意以下问题:

(1)综合利用电厂规模宜与可利用的煤矸石和低热值煤资源总量相匹配,不宜片面追求大容量发电机组;

(2)综合利用电厂燃料根据就近获取的原则,应优先在大型煤炭矿区或紧邻大型煤炭洗选设施规划建设(发改能源141号文)。宜在煤矸石等低热值燃料的经济合理的运输半径(20km)内合理布局。

(3)煤泥合理可行的运输方式。

(4)综合利用电厂,必须考虑当地水资源条件。宜优先考虑就近利用经过净化处理的矿井井下排水。

4、利用煤矸石生产建材必须因材适用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当煤矸石的低位发热量小于5000kJ/kg时,不能用于发电,可考虑生产建材等综合利用途径。

煤矸石的性质(岩石种类、岩石成分中的铝硅比、煤矸石中的碳含量)是确定煤矸石综合利用途径、选择其工业利用方向的依据(国经贸资源[1999]1005号)。不能什么矸石都用作制砖。

5、瓦斯综合利用要与矿井建设同步

煤层气俗称瓦斯,是吸附在煤层中的非常规天然气,其主要成分是甲烷。矿井抽出的瓦斯如果排放到大气中,将产生很强的温室效应(是二氧化碳的21倍),从而严重影响大气环境。但是,瓦斯也是一种清洁能源,1 m3的瓦斯发热量相当于1kg燃油或1.25kg标准煤。因此,矿井瓦斯既是一种对大气环境十分有害的气体,又是一种优质能源。

国家对瓦斯的综合利用十分重视,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发布《关于煤炭工业节能减排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456号)的附件中明确规定“高瓦斯及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瓦斯抽采利用系统必须与矿井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提高瓦斯抽采和利用率,减少矿井瓦斯排空量”。

为此要求在设计阶段,就必须做到同步进行瓦斯抽采和综合利用的相应设计,即:

编制《矿区总体规划》时,应该指出瓦斯综合利用的途径,同步规划瓦斯综合利用项目的布局;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该同步提出瓦斯综合利用的具体项目(包括规模、主要工艺路线、厂址选择、投资估算等),并计算瓦斯利用率。


第六部分
建设管理体制和工程项目核准程序

一、核准程序的变化及新规定
鉴于国家对工程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矿区总体规划》、《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的评估(审)、核准程序发生变化。因而前期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也应与之相适应。目前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具体负责管理。

2007年国家发改委等五个部、委、局曾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管理的通知》(发改能源[2007]1039号),对工程项目前期设计文件的编制和项目建设施工提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经批准的《矿区总体规划》是矿区内各煤炭单项工程编制《可研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初步设计》的依据,也是开发建设的基本依据,主要设计原则(建设规模、选煤厂类型、布局、选煤方法等)不得随意更改。

2、国家发改委只对《项目申请报告》进行核准。经过有资质的咨询单位评审的《可研报告》是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的技术支撑文件。

3、煤矿项目核准的建设规模和开拓部署等主要内容(选煤厂主要内容包括:建设规模、工作制度、选煤方法等)在初步设计、建设施工阶段发生重大变化调整时,建设单位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原项目核准、审批部门报告。由原项目核准、审批部门根据项目调整的具体情况,出具书面意见或要求重新办理核准、审批手续。建设和设计单位不得擅自扩大生产环节能力。移交生产后原则上三年内不得申请改扩建。

二、新体制条件下设计文件有关“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 编制的重点内容
1、《矿区总体规划》编制的重点内容

(1)矿区煤质特性(主要指影响产品方向的煤质特性);

(2)市场分析、产品方向、目标市场(主要指产品流向);

(3)确定煤炭分选加工的原则(建设规模、工作制度、选煤方法、分选深度等);分选设施布局规划;

(4)规划资源综合利用设施;对共伴生资源提出综合开发和利用的意见。

2、《可研报告》编制的重点内容

(1)矿井煤质特性(主要指影响产品方向、产品结构的煤质特性);可选性评定;

(2)产品方向、产品结构方案、目标市场分析(附产品主要用户供煤协议书);

(3)选煤工艺(建设规模、工作制度、选煤方法、原则工艺流程、主要工艺设备选型、主要工艺布置等);

(4)节能减排(除传统意义上的节电、节水外,还应关注以下内容:提高分选效率;实行分级分选;煤流距离短工艺布置简捷合理,如原煤仓位置等)。

(5)资源综合利用方案(项目规模、主工艺路线)。

3、《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的重点内容

一般矿井与选煤厂捆在一起作为一个项目申报。重点内容是:业主单位情况、建设外部条件、资源条件、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工艺技术原则、经济效益等。详见中咨公司有关《项目申请报告》编写大纲。
(编辑:安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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