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流信息联盟

[人民法院报]无过错责任中受害人的一般过失不适用过失相抵 || 前罪期间犯新罪应如何数罪并罚

2021-07-22 07:57:15


点击“法治早茶”可快速关注



无过错责任中受害人的一般过失不适用过失相抵

——北京三中院判决河南乔治公司、北京乔海公司

与赵某等民用航空器损害责任纠纷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裁判要旨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并不排除适用过失相抵,但受害人仅有一般过失不能适用过失相抵,即不因受害人自身的过错减轻加害人的赔偿责任。


    案情


    赵小某生前系某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员,持有中国民航颁发的商用飞行执照。2015年“五一”休假期间,赵小某受到河南乔治公司的邀请,到安徽某地乘坐两人座轻型运动飞机。该飞机起飞后不久坠地起火,包括赵小某在内的机上两名成员当场死亡。涉事航空器属北京乔海公司所有,未取得中国民航的型号认可和生产许可证,亦未取得中国民航的适航证、国籍登记证和民用航空器电台执照,该次飞行活动未申报飞行计划。飞行员雷某系美国国籍,为上述两公司提供飞行工作,但未持有中国民航飞行执照或执照认可函。该次飞行事故系一起非法飞行引发的通用航空一般飞行事故。后赵小某的近亲属赵某等人要求河南乔治公司、北京乔海公司及两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赔偿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160万余元。


    裁判


    北京市密云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赵小某在非法飞行事故中死亡,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北京乔海公司作为该航空器的所有者,河南乔治公司作为此次飞行活动的参与实施者,均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陈某系两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法律后果由其代表的两公司承担。赵小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请求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判决北京乔海公司及河南乔治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赔偿赵某等人丧葬费42516元、死亡赔偿金1295353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以上共计1437869元,驳回赵某等人的其他诉讼请求。


    判决后,北京乔海公司、河南乔治公司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评析


    本案系非法飞行(俗称黑飞) 的高度危险作业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适用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三个,以下分述之。


    1.赵小某对涉案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过错


    过错又称过失,指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预见了却轻信这种结果可以避免的心理状态。判断当事人是否具有过错应采用客观标准。涉事航空器系两人座轻型运动飞机,赵小某乘坐并不超过负荷。赵小某生前系某市通用航空有限责任公司飞行员,其持有中国民航颁发的商用飞行执照,虽然其应比普通人对于此次非法飞行可能的危害有更清楚的认知,但赵小某的登机行为本身并不增加涉事航空器坠毁的危险性。无论赵小某出于何种目的登机,难以认定赵小某属于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的过失,从其登机的行为判断,赵小某抱有侥幸心理,属于轻信危险不会发生的过失。在高度危险作业中,相对于北京乔海公司、河南乔治公司的过错而言,受害人赵小某的登机行为属于一般过失。


    2.赵小某是否应承担部分责任


    无过错责任是指不考虑加害人是否有过错,而不是不考虑受害人的过错。在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中,即使是无过错责任,也应当适用过失相抵原则。过失相抵是指当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或者损害结果的扩大具有过错时,依法减轻或者免除义务人的损害赔偿责任,从而公平合理地分配损害的一种制度。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害人的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如果适用过失相抵制度,在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情形下应以受害人有过失为前提;在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情形下,须以受害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为要件,受害人有一般过失不能适用过失相抵。基于前述分析,赵小某本人的登机行为仅具有一般过失,此次事故后果为飞机坠地起火、二人全部死亡,且没有证据证明赵小某登机后的行为与机毁人亡的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因此本案不适用过失相抵,赵小某无需自行承担责任。


    3.北京乔海公司、河南乔治公司是否具有免责事由


    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民用航空器造成他人损害的,民用航空器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依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加害人如果能够证明损害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不承担责任。实践中,受害人的故意常见有自杀和自伤等。根据查明的事实,涉事航空器属于北京乔海公司所有,该航空器未取得中国民航的型号认可和生产许可证等行政许可,河南乔治公司组织此次飞行活动未向军、民航空管部门申报飞行计划,涉案事故系北京乔海公司、河南乔治公司违法侵权造成,两公司未能举证证明赵小某具有自杀或自伤的故意,因此不具备法定免责事由,应依法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案案号:(2016)京0118民初3860号,(2017)京03民终4319号

案例撰写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胡新华 吴琳

转自 人民法院报 ,以上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重庆一中院判决被告人蓝洪良贩卖毒品案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裁判要旨


 新罪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已执行完毕的,新罪判决中无需再数罪并罚。 


   案情


    蓝洪良曾因犯盗窃罪、抢劫罪,,并处罚金17000元,,服刑期间减刑七年五个月,,2014年12月17日刑满释放,。2016年8月22日,被告人蓝洪良将约0.1克卖予靳松吸食,获款100元。同月26日,蓝洪良因吸毒被抓获,到案后如实供述尚未被掌握的前述事实。


    裁判


    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蓝洪良贩卖少量毒品给他人,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蓝洪良系累犯,依法从重处罚。蓝洪良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从轻处罚。蓝洪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应当对新罪作出判决,与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并罚。判决:被告人蓝洪良犯贩卖毒品罪,,并处罚金1000元,其曾犯盗窃罪、,,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10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蓝洪良不服一审判决,以一审判决量刑过重为由提起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撤销一审判决第一项中决定执行刑罚部分,,并处罚金1000元,;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中贩卖毒品罪的定罪、量刑部分及第二项,即被告人蓝洪良犯贩卖毒品罪,,并处罚金1000元;违法所得100元予以追缴,上交国库。


    评析


    案件争议焦点是前罪主刑执行完毕后,,。


    1.新罪生效前,


    从立法规定来看,刑罚中止应以法律或司法解释为依据,,:“一、,主刑执行完毕,,,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数罪并罚。二、,;。”


    从实践层面来看,被告人被羁押后至新罪生效前,新罪判决处于待定状态,即被告人新罪成立与否及有罪刑期不能确定。如新罪生效判决宣告无罪,;如判决新罪成立,由于裁判文书尚未送达至被告人,生效日期亦无法明确。同时,被告人在被羁押期间,政治权利的行使并未受到完全的剥夺,依然具有言论、出版、选举权等政治权利。本案中,蓝洪良犯新罪被刑事拘留,因新罪判决尚未生效,无法确定新罪主刑执行之日,,。


    2.,则无需数罪并罚


    前罪与新罪并罚时,,《批复》并未作出明确规定。被告人因犯新罪被羁押至新罪判决生效期间,:一是新罪判决生效时,,因此新罪判决无需再根据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进行数罪并罚;二是新罪判决生效时,,则应根据《批复》的规定,,。本案即属于第一种情形,被告人蓝洪良在新罪判决尚未生效之前,,故新罪判决中无需再实行数罪并罚。


    3.


    在新罪判决尚未生效之前,。因此,。为解决这一问题,针对新罪判决尚未生效之前,,,,,。


本案案号:(2016)渝0151刑初433号,(2016)渝01刑终1048号

案例编写人: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陈 超 黄 晨

转自 人民法院报 ,以上转载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等文件资料,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公众号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每天记一个法律英语单词

 reserve在英文合同中的使用情形及译法


reserve,在法律英语中常见的用法有3种:

1. reserve the right to,有......的权利,相当于have the right to;2. 保留;3. 储备金,foreign exchange reserve外汇储备金

例句一(reserve the right):

Subject to any applicable laws and regulations, the General Partner will consult in good faith the withdrawing Limited Partner prior to any compulsory withdrawal although the General Partner shall reserve the absolute discretion to exercise its right under clause 17.6.

在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普通合伙人将在任何强制退出前善意地与拟撤出有限合伙人洽谈,尽管普通合伙人保留行使其第17.6条项下权利的全面裁量权。

例句二(保留):

Upon the Closing Date, the Company shall reserve 1,500,000 Ordinary Shares to be issued to the selected employees and members of the Company under the ESOP representing 7.65% of the fully-diluted capitalization of the Company immediately after the Closing.

交割日之后,公司应保留1,500,000份普通股份,根据ESOP于交割后立即向选定的员工和公司股东发行,此等普通股占公司经稀释的股本的7.65%。

例句三(储备金):

Experts said that given the limited amount of capital inflows, the surge in the foreign exchange reserves in the first quarter was the result of too much "hot money" inflow. 

专家表示,由于资本流入量有限,在外汇储备在第一季度增长造成了过多的“热钱”的流入。

注:本文转载自“每天早上记一个法律英语单词”


新书《道冠儒履法家衣》(暂更用名)法言借鉴

       自命将出征,但赏功而不罚罪,非国典也;其令诸将出征,败军者抵罪,失利者免官爵。

       ——《曹操集·严败军令》


        译文:派将领出征作战,如果只奖赏有功者而不惩罚有罪者,就不符合国家的法令制度。现在命令诸将出征,打了败仗者要按律治罪,作战失利者要免去官职和爵位。

        评语:以法治国则国强,以法治军则兵强。“法治”的功效,在战争中体现得最为直接。一支军队,若不能军纪严明,必然一战即溃,不依法治军的苦果立即显现;相反,若军纪严明、军威严整,虽不能保证必胜,却能大大提高获胜的概率。所以,曹操向来讲究以法治军,战胜者自能加官晋爵,战败者同样要受罚,即便是自己的亲戚儿子出战,也不能享有法外特权。


关注我们


扫描下图快速关注公众号:法治早茶



法律人的内心世界曾被两样东西深深的震撼,一是夜晚璀璨的星空,一是我们终身为之服务的法则。

友情链接

Copyright © 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物流信息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