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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刀与 “ 朴刀局段 ” 考

2022-04-05 08:01:27

马明达 《说剑丛稿》








梁山故事发端于南宋临安的“说话人”。早期的梁山人物故事,如《青面兽》、《花和尚》、《武行者》等,原本是各自单行的短篇话本。後来,在长时间的演述中――主要是南宋和元两个朝代,这些短篇话本被不断加工、铺衍和缀联,又经过一位或多位大手笔的融通熔铸,终于形成了章回体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保存了许多南宋话本的本来面目,对此,学者们已多有考论。而我注意到最能反映它本来面目和早期梁山故事特色的,是它保持着朴刀和杆棒两种兵器在故事中的突出位置。所不同者,南宋话本依据故事内容,将故事分成“朴刀”、“杆棒”两类;在《水浒传》里,二者融为一体,看不出有什么区别了。


朴刀几乎是一部《水浒传》的象征,是梁山好汉们的标志。然而,朴刀究竟是一种什么兵器,为什么它在梁山故事中占有如此显赫的位置?迄今没有人回答过这个问题。还有,同样是梁山故事,何以被南宋的“说话人”分别归属于“朴刀局段”和“杆棒之序头”?这个问题论者不少,但也还没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我以为解开了朴刀之谜,“朴刀局段”的问题便可迎刃而解,“杆棒之序头”的类属性质也可得到合理的解说。显然,这些问题的解决,对研究梁山故事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及《水浒传》的成书过程,都是很有意义的。故不揣浅陋,试加考述,就正于专家和读者。

 

 



Section 1




细读《水浒传》,我们不难发现,朴刀乃是一种主要用于步战的兵器。大致说来,梁山人物凡长于步战者,多执用朴刀,一旦披挂上马,则往往改用其它兵器。如九纹龙史进,步战时用朴刀,骑战用三尖两刃刀。杨志、雷横等也有类似情形。长于骑战者,如教头出身的林冲、徐宁,都有惯用的马上长兵,而步战时也多改用朴刀。此外,凡出门远行者,不论其身份为官为民为盗,为公开为秘密,也总是随身带着朴刀,即书中常见的“挎口腰刀,提了朴刀”。可见,朴刀是一种便于携带用于步战的兵器,这是我们读《水浒传》时很容易获得的认识。



朴刀的式样,从《水浒传》的描写中亦可窥见大概。第三十一回,武松飞云浦脱险後,“捡条好朴刀提着,再迳回孟州城来。,又连夜跳城而逃。书中写道:  


这孟州城是个小去处,那土城喜不甚高,就女墙边望下,先把朴刀虚按一按,刀尖在上,棒梢向下,托地只一跳,把棒一拄,立在壕堑上。

 

显然,“刀尖在上,棒梢向下”,为的是借助刀杆的支撑来减缓跌力,以维持平衡。武松“身高八尺”(第二十四回)刀杆必与其身体的高度相当,才有“把棒一拄”的可能,足见朴刀柄杆一定比刀身长出许多。朴刀的这一基本特征往往被人们所忽略。《明代杂剧选》的注释者说朴刀是“短把刀”;1980年版《辞源》说是“窄长有短把的刀”。此类解释多有所见,都是很不准确的。


再看第六十一回。卢俊义中了吴用的圈套,出门行商,借以躲避“百日血光之灾”。离家时,随身带的兵器是棍棒和腰刀。第一天住店,他“倚了棍棒,挂了毡笠儿,解下腰刀”。几天后,将要路经梁山:


卢俊义取出朴刀,装在棍棒上,三个了儿扣牢,赶着车子奔梁山泊路上来。

 

这是《水浒传》全书唯一一处描写了朴刀细节的地方。请看,朴刀不仅柄杆很长,而且刀体与柄杆可合可离。不上刀时,自是一条杆棒,是无刃的兵器;临战前将刀体装到刀柄上,立刻变成一件可以穿坚断韧的利器。刀体与柄杆之间,是用“三个了儿”扣联起来的。


注意到这段文字,不仅对朴刀一个重要特点有了了解,而且对《水浒传》里许多情节也好理解了。例如,四十二回写宋江下山探亲:“便取个毡笠儿戴上,提条短棒,腰带利刃,便下山去。”显然,与卢俊义出门的情况相似,腰带利刃为的是与手中的短棒相配伍,两者一合,便是一条朴刀。四十六回里石秀:“便把包裹、腰刀、杆棒都放在树跟前”,道理也是一样的。


我们还注意到,《水浒传》的前八十多回里,大凡讲到某人携带朴刀时,总要先讲“带了腰刀”或“挎口腰刀”,朴刀与腰刀多半是相提并举。我以为这里所谓“腰刀”,实指朴刀的刀体而言,它既可以装置在杆棒上,成为朴刀的组成部分,又可以卸下来挂在腰间,成为一柄兵器。不过《水浒传》里这些名称的使用比较混乱,如前所引六十一回卢俊义过梁山,先是分明写到卢俊义带着腰刀,后面又说他“取出朴刀,装在棍棒上”,实际上“朴刀”就是腰刀。此外,书中屡见的“挎口腰刀,提了朴刀”,“朴刀”似乎又指杆棒而言。我们知道,《水浒传》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朴刀术语使用上的混乱,既反映了口头文学的特色,也反映了后期的整理者对朴刀的形式已不甚明了,所以也就无法对全书进行文字上的整齐划一。



根据《水浒传》提供的情况来看,朴刀实在是一种十分奇特的兵器,我们在历代图籍中一直没有找到它的图式和关于其式样的文字载述,更不曾见到遗存的实物。《清会典图》卷101载有一种供绿营使用的“扑刀”,其实是一种通长不到二尺的短柄阔刃刀,与《水浒传》里的“朴刀”名实均不相同,却往往被人们混为一谈。现代武术器械中有一种被称为朴刀的长柄刀,常见于对打表演,如“朴刀进枪”、“朴刀对朴刀”之类,但它是清代军中兵器“双手带”的演变,并非宋代朴刀的遗制。那么,这种奇特的兵器到底存在过没有,它是南宋“说话人”和“书会先生”们向壁虚构的呢?还是历史真实的文学再现?这对《水浒传》的研究来说,不能不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答案是肯定的!在宋代,确实存在过与《水浒传》的描写完全相合的朴刀。

   

宋代兵器最为驳杂,军中兵器种类甚多而往往不切实用,《水浒传》前八十多回所反映的兵器状况基本符合宋代实情。但是在北宋,我们还没有发现军旅配备朴刀的记载。北宋官修的《武经总要》,收载当时军中兵器很完备,其中刀凡四种,皆有图式,另外还罗列了“健斗者竟为异制”的各式刀名,唯独没有朴刀。以往,我曾怀疑朴刀可能是赵家武库以外流行民间的一种“私兵”,一种介乎农器与兵器之间的“国家法令允许携带的次兵器形态。”现在看来,这个推测只说对了一半。


同历代封建王朝一样,宋朝严禁民间私藏兵器。早在太祖开宝二年(970),就颁布过“京都士庶之家不得私蓄兵器”的诏令。自此以后,诏令频颁,越禁越严,以至连民间祀社、祈雨所用的仪仗兵器,也要查禁,只允许用“竹木为器,蜡纸等裹贴为刃者。到了内外矛盾交相激化的北宋末年,索性连竹刀木枪之类也在禁止之列然而,既然有社会矛盾存在,民间兵器便不可能完全绝迹,何况作为传统文化形式之一的民间武艺,也不会因为统治者压制禁断而走向衰亡。民间武艺往往正是在禁令森严的环境中,艰难地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会。宋代的朴刀和朴刀武艺,就是在宋代严禁私兵、压制民间武艺的情况下,在民间创造和发展起来的。


《宋会要辑稿·兵》185之26载:

仁宗天圣八年三月诏:川峡路不得造着刀。利州路转运使陈翼言:着刀,于短枪竿、柱杖头安者谓之拨刀,安短木柄者谓之畲刀,并皆着 。畲刀是民间日用之器,川峡路险,全用此刀开山种田。”

 

显而易见,“拨刀”就是《水浒传》里的“朴刀”,二者只是写法上稍有不同。“着    袴刀”的“袴”可能是“胯”的借用字,但也可能这种刀就是藏在袴(裤)子里的。《五代史平话》的《梁史平话》卷上,写朱温在齐州劫法场之前:

 

朱温与牛存节诈作卖柴人,藏刀杖于柴内,用大车载入城,藏刀在。”

 

这里讲的应该也是朴刀。藏在柴里的“刀杖”即作为柄杆的“柱杖”;藏在袴内的“刀”即朴刀的刃部,也即“着袴刀”。由此想到,朴刀的刀体一定比较小,很便于隐藏。把“着袴刀”安在“短枪竿,柱杖头”上,便是“拨刀”,与前所引卢俊义“取出朴刀,装在棍棒上”的情况完全相符;与宋江“提条短棒,腰带利刃”的描写也相近。可见,《水浒传》里的朴刀不仅确有其物,而且是早在北宋仁宗年间就遭到禁止的民间私兵。


重要得是,这条材料使我们知道朴刀其实是畲刀的变体,是由畲刀发展而来的,这一点对我们研究《水浒传》故事的渊源等问题,有很大的启发性。

   

畲刀本是古代南方山居的汉族和少数民族“刀耕火种”的农具,它起源甚早。唐刘禹锡《竹枝词》有“银钏金钗来负水,长刀短笠去烧畲”的句子,“长刀”应即畲刀,放火烧荒后用刀耕作的山地便是“畲田”。宋范成大说:“畲田,峡中刀耕火种之地也。宋代川峡地区(包括利州路、夔州路)的山区农民喜欢随身携带着畲刀,既可开路采樵,又可防备不测。洪迈《夷坚志》支丁志卷五“蜀梁二虎”条载,蜀峡多猛兽,人不敢独行。兴元府有农民持长刀将伐薪,行畲田狭径,与猛虎相遇,农民奋力杀死老虎,自己也惊恐力竭而死。这位农民所持的“长刀”即畲刀或朴刀。这个故事使我们对川峡农民随身携刀的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朴刀既源于畲刀,它的流布区域当不限于川峡。宋代的广南东路,特别是闽、粤、赣交界的多山地区,乃是古代“畲民”聚居活动的区域,他们的农业生产也主要是“刀耕火种”,而且这里的畲民往往据寨而居,扼险自固,自南宋到元代初年,不断地发动与官府的对抗活动。


因此,广南路也必定是朴刀的另一个传播区域。《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17载:

仁宗景二年甲子,诏广南东西路民家不得私置博刀,犯者并锻人并以私有禁兵律论。初,转运使言:民为盗者多持博刀,捕获只科杖罪,法轻不能禁,故更此条。”

 

此条诏令亦见《宋史·兵志十一》,内容基本相同,唯“民为盗者多持博刀”一句,《宋史》作“岭南为盗者多持博刀”,所指的区域更具体一些。“博刀”是“朴刀”的又一种异写。景祐二年上距天圣八年仅五年,前禁川峡,此禁广南,说明早在北宋前期,朴刀已在南方相当广大的区域内流行着。特别值得注意的是“民为盗者多持博刀”一句,不正是早期梁山故事之所以突出朴刀的历史根据吗?


既然为盗者手持朴刀干剪径一类勾当,那么,豪强地主,贩运商贾,乃至一般吃江湖饭的武技人物,如打虎将李忠、病大虫薛永之流,也会因不同的目的而掌握朴刀,这在《水浒传》里有充分反映。祝家庄酒店的檐下“插着十数把好朴刀”,便是豪强也拥有朴刀的实例。当然,北宋政府之所以严禁民间私造朴刀,主要还是为了防范“为盗者”。朴刀起自民间,精通者必定多在民间,特别是那些敢于铤而走险的绿林好汉。《水浒传》十四回写赤发鬼刘唐手中的朴刀,就连“有名惯使朴刀的雷都头也敌不过,只办得架隔遮拦。”刘唐是货真价实的“为盗者”,雷横则是郓城县专司缉拿盗匪的都头,二人的一场比斗,可视作当时官府与“为盗者”之间朴刀武艺之高下。

   

在《水浒传》里,朴刀的使用面积很大,涉及到各类人物,但总的来说,还是以梁山好汉居多,官府的将领,豪强地主的教师如栾廷玉、史文恭之流用朴刀的就比较少。这是早期的话本创作者们,以社会真实为创作基础的典型例证,也是《水浒传》读起来宋代历史文化气息特别浓郁的原因。


根据上述材料,北宋时朴刀最先流行于南方,已经引起官府的严重不安。那时,北方还没有,或者很少有这种兵器。原因至少有三个:其一。北方无“畲刀”,自不能衍生出朴刀来;其二,,官府的控制相对于川峡、广南那样的僻远地区来肯定要严厉得多;其三,北方诸省多与辽、夏接境,出于备边御敌的需要,国家提倡边民习武,组织“弓箭社”,且耕且守,亦农亦兵,对民间私兵的管理有一套办法,不是一概禁绝。这三个原因外,再加上南北武艺传统上有一定的差异,所以,朴刀的北传需要一个过程。到了北宋末年,随着内外矛盾的不断激化,朴刀也随之遍及全国,宋王朝不得不在全国范围内申令查禁。


请看《宋会要辑稿·刑法》1652的一条诏令:  

诏:民间私置博刀及炉户辄造,并依私有禁兵法。见有者,限一月赴官首纳,罪本法。仍令诸路提刑司行下属州县。”

 

此诏颂行于宋徽宗宣和七年(1125),值北宋灭亡前夕。前揭仁宗两诏,都是地区性的,此诏则向全国颁发,说明此时朴刀已流布全国,成了公开化的“私兵”。起于河朔之间,转略十郡的宋江起义就产生在这个年代里。


朴刀流布全国,自然北宋末年兵连祸结的社会形势有直接关系,它从反面证明统治阶级的禁令徒劳无益。同时也证明原本脱胎于畲刀,後来又吸收了枪棒枝术的朴刀武艺已臻于成熟,成为普遍传习的武艺种类。在古代,武艺的中心在军旅,而民间武艺也时常对军旅武艺产生影响,有识见的军事家就善于从民间武艺中汲取有用的东西。以宋代而论,如狄青之用连枷棍,岳飞之用麻札刀,都是显例。到了南宋高宗时,当女真的侵逼严重危及南宋的存在时,一直遭到禁止的朴刀竟成了枢密院规定的军中必习武艺之一。


《文献通考》卷157《兵九》载:

高宗建炎元年始颁枢密院‘教阅格法’,专司制御铁骑,摧锋破敌之艺。习全副执带出入,短椿神臂弓,长柄膊刀,马射穿甲,施用棍棒,并每年比拟春秋教阅法。别立新格行下:一曰短椿神臂弓,给箭七支,射视去垛一百廿二步;长柄膊刀,谓长一丈二尺以上,用毡皮裹为头者。余教阅振华军,称膊刀准此,引斗五十次,不令刀头低下坠至地。并每营拣选二十人,阅习放炮打者。长柄膊刀手本色相斗,并短椿神臂弓手、长柄膊刀手施用棍棒,各击虚三十次。”

 

“膊刀”是“朴刀”的又一种异写。根据枢密院颁定的“教阅格法”,对长柄朴刀手的武艺测试是三项,第一是执长一丈二尺以上的朴刀,引斗五十次,不使刀头低落堕地。“引斗”即虚拟的击剌动作。长柄朴刀的主要进攻技术应该是“剌”,即《水浒传》常见的“搠”,而不是“击”。引斗五十次,多半是直剌五十次。这显然是最基本的训练内容,主要测试刀手的膂力和动作熟练程度。第二,“本色相斗”,即朴刀手与朴刀手相斗,所用朴刀是“毡皮裹为头者”,是一种近乎实战的的训练与测试,这使我们想起《水浒传》十三回杨志在大名府与周谨比试马枪的情景:

两个领了言语,向这演武厅後去了枪尖,都用毡片包了,缚成骨朵,身上各换了皂衫,各用枪去石灰桶里蘸了石灰,再各上马,出到阵前。


可见《水浒传》即使在这些细节上也有所本,不是文人的想象之笔,亦可证明朴刀的功用主要在“剌”。第三,朴刀手还要掌握“施用棍棒”的基本技术,校阅法是“击虚三十次”。这是一项补充技术。建炎初,南宋因军器匮乏,曾命各州县“广置棍棒”,以作为对付女真铁骑的备用武器,所以枢密院制定了相应的训练测试内容。再者,朴刀技术与棍棒密切相关,一旦刀体脱损,便成了一条棍棒,所以对朴刀手要进行必要的棍棒训练。


这段材料使我们对宋代朴刀终于有了更加真切的了解。这里需要补充说明一下朴刀的长度问题。按照上述“校阅格法”的要求,军中所用的朴刀不短于一丈二尺。宋代尺度并不划一,折中一下,一尺约合现在三十厘米,一丈二尺则3·6米,这比一般想象中的朴刀要长得多,不免使人诧异。其实古代军中长兵一般多在一丈以上,甚至还有两丈以上者,古典小说中的“丈八蛇矛”之类,基本上符合真实情况。“教阅格法”的朴刀仍然是步战兵器,它要求连续“引斗”五十次而刀头不能低坠至地,可见朴刀因其长大而具有一定的分量。当然,这是军中的兵器,自有一定的规格制度,民间的朴刀不一定如此长大,更不可能有统一的长度。可能因为这种差别,军中朴刀被命名为“长柄朴刀”。我们推测,民间的朴刀必定有长有短,或因体格不同而宜,或因武艺专长而宜。武松身材长大,所用者可能比较长大;宋江“面黑身矮”(第十八回),所以他下山时腰带利刃,“提条短棒”,用的朴刀应该比较短小。总之,既然有“长柄朴刀”,便应该有短柄朴刀,崛起于草莽的朴刀,必是式样很多,并无标准模式。


对南宋和金朝的朴刀情况,我们基本上不了解,还须等待有关资料的发现。直到元代初期,朴刀还在南北各地流行着,这是可以肯定的。元《刑统赋疏通例编年》载:


至元四年,断过象家奴用  刀窦 开张受家屋墙入,至事主知觉,用  刀将妇札伤。法司拟即系窃盗知觉弃财,财主追捕,因相拒捍,伤杀事主,不同强盗伤人。断一百七下。”

 

这是一个案例。作案人象家奴用“  刀窦 开”张受家的屋墙而入,又用“   刀”伤人。“   刀应为“朴刀”的异写,是当时办案的胥吏因不清楚“朴刀”的正字而临时借用的字。字同是。这种情况在元代法律文牍中多见。案发在至元四年,忽必烈尚未统一南方。这是朴刀流行北方的一例。


至元十三年(1276)元朝灭南宋,统一了全国。此后多次向全国、特别是南方颁发“拘收”私兵的诏令。据《元典章》卷35“兵部”之二载,至元二十三年四月向湖广行省颁布“拘收”汉族民户的“铁尺、古朵、又带刀子柱棒”;至元二十四年又向会国颁诏,拘收“汉儿民户每根底铁尺、古朵、又带刀子柱棒”。两次诏令提到的“带刀子柱棒”应即朴刀。


元杂剧中提到朴刀的地方并不多,我粗略地翻检过,近一百多本杂剧中,朴刀出现仅三、五次,而且基本上是出现在水浒戏里。值得注意的是,元杂剧里出现朴刀时,多称之为“长朴刀”。臧晋叔《元曲选》的《争报恩三虎下山》第一折云:“他手里又不曾拿着粗檀棍,长朴刀。”《燕青搏鱼》第八折云“百炼钢打就的长朴刀。”这种说法虽不见于《水浒传》,但与前引“长柄膊刀”相近,与朴刀形制相合。


兴起于北宋而蓬勃发展于南北宋之际的朴刀,虽然元代初期犹存于民间,但元中期以后不复见于官私文献。可能由于元朝大规模的“拘收”和对民间私兵的严厉查禁,以及元统一中国后,传统的兵器、武艺也随之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使煊赫一时的朴刀与它所代表的历史文化终于走上式微。


有趣的是,早从北宋开始,朴刀的大名就被街上的小吃经营者们所借用,变成了食物的代名词。《东京梦华录》卷4“食店”条中,提到过“姜泼刀”、“插肉拨刀炒羊”,这是北宋汴梁的小吃。《西湖老人繁盛录》又提到繁华的临安夜市上,有一种以“泼刀”命名的肉食:

遇晚烧晃灯拨刀,饶皮骨,壮汉只吃得三十八钱,起吃不了皮骨,饶荷叶裹归,缘物贱之故。”

 

入元以后,有以朴刀命名的面食和药膳。《新编事文类要启剳青钱》卷4“果实馈送简剳”:“面拨刀,京城食店造,白面阔切。”《永乐大典》卷11620《寿亲养老新书》记载了“半夏拨刀”和“冬瓜拨刀”两种药膳方。前者以半夏等药为末,和以大麦面,“切作拨刀,熟煮如常法,空心食之。”后者以冬瓜与小麦面、地黄汁共和,“如常面切为拨刀”


综上,不难看出无论是肉食抑或面食,凡以朴刀命名者,都是“白面阔切”之类,是以其形状类同朴刀而得名。这使我们想到作为兵器的朴刀,其刀体必定是窄而且长的。又可以想到,朴刀自身的赫赫威名,加上“说话人”的刻意渲染,使它在汴梁、临安以及元代大都的市民生活中,产生了相当广泛的影响。应该说,这是一个饶有兴味的“朴刀文化”现象,是我国古代“武文化”对社会生活产生深远影响的一个不可多得的例证。


到了明代,朴刀基本上成了历史的陈迹,虽然它的名字因为《水浒传》的流布而广为人知,但没有谁曾经准确地说过它的式样,更没有谁谈到过朴刀武艺的存在及其技术特点。


我是从三个方面得出这一结论的。


  • 第一,明代兵书存世者甚多,专讲武艺的书也不少,但不曾有朴刀的一丝消息。8“兵器总论”中罗列了当时“使刀之家十有五”,即明代的十五种刀法,搜求不谓不富,但其中没有朴刀。

  • 第二,明官私文献及各种稗官野史中,迄今未发现对朴刀的记述。明代话本、杂剧及长篇小说中朴刀仅三两见,大抵含糊其词,不得要领。杂剧《梁山七虎闹铜台》云:“我将这朴刀出鞘顷他命。”似乎朴刀与一般藏在鞘中的刀剑并无两样。

  • 第三,明代《水浒传》已相当流行,传留至今的插图版画尚有多种。出自成化年间丹徒画家杜堇之手的《水浒人物全图》,还有万历年间容与堂刊本《水浒传》的二百幅插图,都堪称此类作品中的上乘,但没有一幅画出了朴刀的样式,足见画家们已茫然不知朴刀为何物了。出自晚明画家陈洪绶之手的《水浒叶子》,一向在水浒绣像画中有盛誉,陈洪绶又以“渊博精深”闻,然而也同样没有画出朴刀的式样。


我们相信,作为“刀耕火种”的朴刀,明清乃至清以后,很可能在东南、西南僻远的山区还存在着,甚至还继续发挥着亦农亦兵的功用,但作为一种曾风靡一时的兵器,一种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武艺形式,朴刀已不复往日的显赫而终于销声匿迹了。明以后,人们仅能从《水浒传》里领略它无形的声威。


最后,再就朴刀的写法赘述几句。

如前所考,北宋以来,朴刀的写法先后有“拨刀”、“博刀”、“膊刀”、“发 刀”、“泼刀”五种,再加上《水浒传》的“朴刀”,明《太和正音谱》的“钹刀”,以及《清会典图》的“扑刀”等,至少有八种之多。显然,这些不同的写法都是同一个音的不同用字,其中有的是语音的变异,有的是传抄中的笔讹,有的则是依音生造。这中间应以哪一种写法为其正字呢?这是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


  • 首先,朴刀的第一次出现见前引宋仁宗天圣八年诏令,利州路转运使陈翼写作“拨刀”。一般来说,官方文件比较注意名物用字的准确性,不似民间写本之类,往往重音而忽义。

  • 其次,朴刀原本是川峡、广南山民的“日用之器”,“开山种田”是它的主要功用,同时兼有狩猎防身之用,后来才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形制特异的兵器。从它的源头考虑,本来写作“拔刀”也更符合它的性质。《释名·释言语》:“拨,播也,播使移散也。”又,“发,拨也,拨使开也。”据此,“拨”有“开”的意思。《金史·孟铸传》:“铸奏:‘……择地形稍下处拨畦种谷,穿土作井,随宜灌溉。’”元杂剧《任风子》二折马丹阳云:“偎陇山,拨畦儿,打勤劳,受辛苦。”《博望屯烧》一折[寄生草]曲:“能可耕些荒地,拨些菜畦。”这些例证中的“拨畦”都可理解为“开畦”,也就是“开山种田”的“开”。可见以“拨刀”为名,正体现了它同农事的关系。


改“拨”为“朴”,原因不外乎二。一是不同地区读音上的差别,大概川峡叫“拨刀”是其正字正音,广南因口耳相传而写成了“博刀”,传到临安便成了“朴刀”。二是随着朴刀传域的不断扩大,及其性质的根本变化,书会秀才们因乎其宜,改成“朴刀”。显然,作为一种前所未有的兵器,根据它的渊源和特点,特别是根据它的社会背景、武艺特点和文学创作的需要,改写为“朴刀”,无论音、义都比较妥贴,这一改实际上是一次升华,是文学创作。又经过几代“说话人”的演述和话本小说的流传,“朴刀”便成了约定成俗的标准写法了。

                                 



Section 2




前已谈到宋代的话本是有分类的,散见于《都城记胜》、《梦梁录》等书,但都不如罗烨《醉翁谈录》的记述详细明确。因此,自三十年代《醉翁谈录》被发现以来,学者多根据它来研究宋代话本的分类情况。


该书卷首《舌耕序引》,收录宋代话本名目凡一百余种,分属于“小说”、“讲史”两门,其中小说占了绝大多数,约108种,又分为灵怪、烟粉、传奇、公案、朴刀、杆棒、神仙、妖术8个子目。《水浒传》的研究者近于一致地认为,在罗书108个“小说”类话本名目中,属于早期梁山故事的至少有3个,即朴刀类的《青面兽》;杆棒类的《花和尚》、《武行者》。罗书称朴刀类为“朴刀局段”,称杆棒类为“杆棒之序头”。


八个子目,大多数的类目界定和故事范围是清楚的,而且不少话本今天犹可考见其本事,通过名实相证,子目的含义就更清楚了。惟独“朴刀”、“杆棒”两类的情况不是这样。至今为止,我们不清楚这两个子目的确切界定,不清楚这两个子目应包含一些什么性质或什么题材的话本。


谭正璧先生撰有《宋人小说话本名目内容考》一文,即根据《醉翁谈录》所提供的8个子目及108种话本名目,对其内容进行了慎密地考证,取得了世所公认的成就。谭先生对朴刀类的解说是:“都叙用刀枪的英雄故事”。这个解释却有些勉强,似难令人信从。对杆棒类谭先生则未置一词,显然因找不到恰当的解释而暂且阙疑。谭先生以后研究宋元话本的学者也都没有说清楚这个问题,基本上都是因循谭说而略有发挥而已。如程毅中先生在《宋元话本》第三章第一节“小说的题材和篇目”中说:“朴刀和杆棒,性质是差不多的,都是讲英雄好汉的故事。”


我们认为,根据前面对朴刀的考证,可以推之,凡属朴刀类的话本,并非泛讲一般的英雄好汉故事,而是专讲强盗和绿林人物的故事,因此,朴刀类可以归于“强盗类”或“绿林类”。这一认识,一方面受启发于前面“岭南为盗者多持博刀”的历史记载,另一方面也可以从今日所考见的朴刀类话本内容中得到印证。


《醉翁谈录》朴刀类话本凡11个,其中故事内容失考者为《大虎头》、《李铁铃》、《赖五郎》、《圣人虎》、《王沙马海》、《燕四马八》共6个。其他5个,或多或少,略可考见其本事和内容。这5个话本中,可以确认与强盗、绿林有关者至少是4个。兹根据赵景琛、谭正璧、胡士莹诸家的研究成果,稍参己意,撮述如下:


《李从吉》研究者一致认为,这个李从吉便是《水浒传》七十八回“十节度”之一的“陇西汉阳节度使李从吉”。《水浒传》说:“更兼这十节度使,旧日都是在绿林丛中出身,后来受了招安,直做到许大官职,都是精锐勇猛之人。”据此,知李从吉出身绿林,话本《李从吉》当讲李从吉由绿林人物“发迹变泰”的故事。


《十条龙》和《陶铁僧》学者多认为这两个话本讲的是同一个故事,即《宝文堂书目》、《述古堂书目》、《也是园书目》等书所著录的《山亭儿》;也就是《警世通言》卷37的《万秀娘仇报山亭儿》。,义士尹宗救她出虎口,不幸遭杀。后由贩卖“山亭儿”的邻童通信报案,强徒伏法。这是个典型的强盗故事。《述古堂书目》注云:“一名《朴刀事迹》、一名《十条龙》。”这条注文很重要,可见最初的朴刀类故事专讲不法强徒的“事迹”,后来才逐渐扩大到某些绿林故事。


《青面兽》研究者一致认为,这个青面兽即梁山人物杨志。话本讲杨志买刀的故事,最早见于《宣和遗事》。故事梗概是:杨志久候孙立不至,旅途贫困,不得不出卖宝刀。后遇恶少买刀,交口厮争,杀死恶少,被刺配卫州军城。路上碰到孙立。孙立与李进义等兄弟十一人在黄河岸上就了杨志,然后“同往太行山落草为寇去也。”《青面兽》的话本今已不存,假如其内容与《宣和遗事》大致相同,根据杨志落草为寇的归宿,亦可纳入朴刀类中。但《水浒传》故事的源头十分复杂,《青面兽》故事未必与《宣和遗事》和《水浒传》杨志的故事相合。既然朴刀类是专讲强盗事迹的类别,《青面兽》的“强盗味”似应更浓些。根据余嘉锡、华山、王利器诸位先生的研究,历史上真有其人的扬志,的确出身于强盗。《三朝北盟会编》卷30引沈琯《与李纲书》云:“杨志昨在燕,曾受高托山赇赂,志贪财色,今闻在军,可说之要击。”又同书卷40引《靖康小雅》云:“翌日,贼遣重兵迎战,招安巨寇杨志为先锋,首不战,由间道径归。”高托山是北宋末年河北山东的“群盗”之一。他的事迹也曾被写进明代流传的别本《水浒传》中,可惜今已不传。杨志是受了招安的巨寇,受招安后仍接受高托山的贿赂,。正如王利器先生所说:“则杨志由盗贼出身,证据确凿。”照此,《青面兽》应与《李从吉》相似,讲杨志在太行山为寇到接受招安的“发迹变泰”的故事。


《杨令公》上述四个话本的内容都与强盗有关,只有《杨令公》似乎是唯一的例外。一般认为,《杨令公》是讲北宋名将杨业的故事,是杨家将故事早在南宋已经成为话本题材的一个力证。杨家将故事宋代已开始流传,这是多数研究者的看法,但现在能看到的杨家将故事,以元杂剧为最早,以下是明人演义小说。以理推之,元杂剧应以宋话本为源,但宋话本后世无传,其情节我们近于一无所知。不过,有一点是可以断言的,即今传杨家将故事系统主要形成于元明两代,而不是宋代就已经具备了后来的规模和情节结构。《醉翁谈录》中被研究者断为杨家将故事的话本,仅《杨令公》、《五郎为僧》两篇。另有《杨温拦路虎》一篇,与杨家将有关系,但其人其事不在今传杨家将故事体系之内,一般不把它算作讲杨家将故事的话本。由此可见,宋代的杨家将故事的局面还相当有限。


《杨令公》、《五郎为僧》俱已不传,唯《杨温拦路虎》传存至今,是比较可靠的宋代话本,历来为学者所重视。值得注意的是,这个话本所提供的杨家将世系,既不同于史书的记载,也与元明以来的稗官小说相异。话本一开头写道:话说杨令公之孙重立之子,名温,排行第三,唤做杨三官人。”

 

话本之末,杨温自己又重复了一遍:我乃西京人,姓杨名温,是杨令公之曾孙,祖是杨文素,父是杨重立。”

 

杨温所述,除籍贯与杨业沾点边外,世系全不相同。史载,杨业本名杨重贵,他的弟弟叫重训。杨温之父名重立,好象与杨业仲昆同辈。杨业孙辈中最有名的是杨文广,而杨温自称祖父叫杨文素,又好象与杨文广同辈。这种字辈关系上相近而又错乱的现象,颇令人费解。宋人讲当朝故事,虽属委巷之谈,何至于桀乱不经到如此地步?还有,《水浒传》十二回杨志也曾自称:“洒家是三代将门之后,五侯杨令公之孙。”于是,不能不令人怀疑《杨温拦路虎》里的“杨令公”,还有杨志所说的“五侯杨令公”,都未必就指杨业,或是另有其人,或是一个依托杨业而纯属虚构的子虚人物。由此类推,《醉翁谈录》所著录的话本《杨令公》也不一定就指杨业,所讲的内容则应该同《李从吉》、《青面兽》相类似,是强盗受招安后发迹的故事。


如上所考,《李从吉》以下五个话本,差不多都是讲强盗绿林的故事,“朴刀局段”的类属性质基本上可以肯定了。朴刀类有了着落,循此推进,杆棒类也可以找到合适的解说。我以为杆棒类与朴刀类之间,虽有某些共同之处,但性质上是大不相同的。所谓共同之处,是这两类故事都要涉及到武勇人物和打斗场面,都属于“武”小说,所以两类都以兵器命名,这便是研究者容易将二者混为一谈的主要原因。其不同者,朴刀类讲强盗绿林故事,杆棒类则讲侠义英雄故事。前者以朴刀为其象征,后者以杆棒为象征。朴刀已见前论,那么杆棒何以成为侠义英雄的象征呢?


宋代无论军旅武艺或民间武艺,都十分崇尚杆棒,这可以溯源于五代,允不赘论,而宋代开风气之先者就是宋太祖。宋太祖武艺很高,史书多有记载,故自宋代以来,民间广泛流传着以太祖命名的拳棒武艺,盛行太祖杆棒打天下的传说。《水浒传》第一回写道:“一条杆棒等身齐,打四百座军州都姓赵。


同时民间还流传托名太祖的棒法。明王圻《续文献通考》卷166载明代“使棍之家三十有一”的名目,其中有“赵太祖腾蛇棍”。清人程穆衡《水浒注》引李南乔《沙手谱叙》云:“自宋艺祖皇帝留棍法三十六路于少室山少林寺,遂为棍法开山,知棍法始赵太祖也。”类似说法不一而足,自然不可全信,但也不是毫无根据的虚构。宋人《铁围山丛谈》卷1载,宋太祖用过的铁杆棒,直到徽宗时犹珍藏内府,“棒纯铁尔,生平持握既久,而抓痕宛然。”说明宋太祖确实擅长用棒。


宋代武人好用杆棒,民间有使棒打棒的表演和竞技活动,这当然有着多方面的原因,而宋太祖的影响必是原因之一。加上民间早就流传着太祖本人手持杆棒行侠仗义的故事,而杆棒又是国家禁兵之法唯一允许随身携带的武器,自然也就成了英雄侠义人物施展材武的依托,所以说话人便将所有的英雄侠义故事归之于“杆棒”一类。


《醉翁谈录》举列的杆棒类话本名目共11个,其中可以考见其内容者,如《飞龙记》,学者一致认为即后来的小说《飞龙记》的源头,讲的正是宋太祖以杆棒发迹的故事,或者就是《警世通言》卷二十一的《赵太祖千里送京娘》。其他,《花和尚》、《武行者》是梁山英雄故事;《拦路虎》即前面提到的《杨温拦路虎》,这是一个典型的杆棒类话本,对我们考察宋代民间的比武活动与杆棒武艺特点都有重要的价值。无须一一举述了,至此,杆棒类话本的类属性质也很清楚了。


朴刀类话本叙强盗事迹,朴刀是强梁之徒为非作歹的凶器,与杆棒相比,自然含有相当的贬义。但在《水浒传》里,朴刀成了梁山英雄劫富济贫、除暴安良的利器,实际上成为农民英雄的武力象征。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变化。说明《水浒传》不仅能够熔铸各类话本为一体,而且在兼容朴刀类话本时,摈弃了固有的程式,赋予它新的风貌和内涵,使之服从于歌颂梁山英雄主题的需要。这样,既保存着南宋话本中朴刀的特色和地位,又不同于南宋话本,而变成了《水浒传》的朴刀。应该承认,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再创作。


近读南宋《景定建康志》卷39《武卫志二》,载宝三年至六年,制使马光祖任内创造及添修兵器共三十六万余件,其中包括“朴刀枪二千条”;同卷又载,开庆元年至景定二年间,制使姚希得任内所造兵器二万余件,其中之一是“大朴刀”。这证明直到南宋末年,朴刀在军中仍占有一定位置,可以得出朴刀始终是南宋军队装备之一的结论。再者,从“朴刀枪”、“大朴刀”两个名目上,联想到前揭建炎元年“教阅格法”所规定的“长柄膊刀”,应该就是“朴刀枪”,其功用主要在刺(即《水浒传》常见的“搠”)而不在击,是一种合刺、击功能为一体的兵器。“大朴刀”应是相对于“小朴刀”而言的,足证宋代朴刀确有大小长短之别。这点资料对本文有一定的订补意义,故谨附于此。                                

 

                                                       原载《文史》一九九九年第三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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