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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丁蕾 詹丹:关于高考语文命题的思考和建议

2022-06-04 12: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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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考语文命题的思考和建议


高考作为选拔考试首要的功能是为高校选拔人才,这一点不容置疑。但其对实际教学起到的指挥棒作用,也无需回避。尽管依据素质教育的理论,一切命题都不应该让考生、让教师的日常教学有应试方向乃至把针对考试的教学作为其日常教学的唯一方向,但又有多少人会把这种理念用于自身的教学实践呢?所以比较务实的做法是,在承认命题对教学有一定的导向作用前提下,命题者也不得不考虑,语文命题,不论是阅读题还是写作题,除了有利于人才的选拔外,对实际教学究竟能起到多少积极的影响。因为明年高考将会有较大的改革,趁此机会,我们可以把一些想法提出来,供大家批评讨论。语文能力虽然涉及听说读写四个方面,但因为习惯上语文考试不包括听和说,未来似乎也没有将听说纳入考试的迹象(尽管这种习惯性做法未必恰当),所以这里也聚焦讨论有关阅读和写作两方面。所举的例子,主要集中于2016年高考语文上海卷。


一、
关于阅读


阅读能力从基本的识记开始,包括了理解、分析、综合判断等多个层级。识记题是否有必要独立出来?没有必要。多少年来,上海卷一直坚持把识记性的题目与具体文本结合起来,这一做法值得肯定。不过今后可以强化这方面的知识点,以便引导教学。我们所谓的强化,未必是指增加知识量的考核,而是希望能把知识点的考核指向一种整体化、结构化的路径。即便是针对古诗文,我们认为,要求默写整篇比现在只要求默写句子更好。相关的题目也可以出得更加灵活。比如,2015年古诗词阅读题中,要求通过学生做选择题的方式来判断词牌名,既涉及旧知识的回忆,也引导他们迁移运用中学学过的相关知识。词牌的比较,多少显示了理解知识整体化的一种趋势。这道题获得语文界较高的认可度在情理之中。关于知识考核的整体化、结构化路径还可以举一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在陶渊明的名作《桃花源记》中,其“缘溪行”之“缘”,常被作为知识点来考核,但是如果把这一词义与“扶向路”中的“扶”联系起来看,那么“缘溪行”的被动性、自然性与“扶向路”的主动性、刻意性多少就有了对照式的联系,知识点依托于语境得来的整体性理解,也就有了系统化、结构化的趋势。这种系统化、结构化的理解,还可以从命题的两个相向的维度来思考:一是在这样的语境中对特定词语的词义理解;二是这特定词语的使用对语境来说发生什么作用。由此在局部与整体间,构建起互动性的理解关系。


信息筛选和整合概括方面的阅读题考得较多,有概括段意的,也有要求概括整篇文章的,或者要求从文章的某条线索某个角度来加以概括的。近年来,这类题目在上海卷中出现得较多。2016年上海卷就有不少概括题,如第21题要求概括羊祜的主要品质,第22题要求概括第1段的意思,第26题要求概括作者的修身理念,第4题虽采用选择题的形式,所考的能力还是在信息的整合、理解层面。虽然对文意的概括是阅读的基本能力之一,但是除了让学生用自己的话来概括外,以后的命题也不妨多采用一些关键词筛选法来检测,根据学生筛选出的不同关键词来区分出他们对文章达成的不同理解。另外,在筛选关键词的同时,通过检测学生对关键词的结构化处理,引导学生对文章内部逻辑的理解。


结构化处理既涉及对文章内在的肌理把握,也可以为理解文章提供一个外在的思维支架。这里举2016年上海卷第9题及参考答案来说明。


该题是:“本文是抒情散文,第?段却用了若干数据和年份,有何效果?”


这一段是紧接着前一段的文字而来的。第10段和第11段的具体文字是:


10.多么希望艾比湖的枯萎是一次误诊!


11.但更多时候,我们不得不面对这样一串数字。近50年,我们失去的湖泊有243个,其中,新疆的数量最多,达62个。罗布泊消失于1972年;台特玛湖消失于1974年;玛纳斯湖消失于1974年;艾丁湖消失于1987年。这听上去多少有些像宣读阵亡的名单,但它们确实是从我们眼前一个一个消失的。


关于该题提供的参考答案是:


在抒情散文中列举数据和年份,能具体确切地表现出湖泊消失数量之多、速度之快、地域之集中,更好地抒发了作者痛苦无奈的感情,也能带给读者带来触目惊心的效果。


这里,命题点找得比较有意思,因为这一命题点充分呈现了文章的异质性问题,即抒情散文的主观性与数据、年份带来的客观性,两者之间有一种张力。而把前后文对照看,这里是以无法改变的客观性数据压倒了主观滋生的一点可怜希望(所谓的“多么希望”)。这样,客观性与主观性这两个范畴,就成了外在的思维支架,借助这一支架,能较好解释文章前后的异质化内容。


有时候,通过考查学生在思考问题时呈现怎样的思维支架,可以区分出学生阅读分析能力的差异性。而分享交流或者反思这些不同的思维支架,就为阅读教学提供了前进的路径。当然,思维支架是以文本内容所引发,而不应该是人为的生硬添加。这里,我们以小学语文教材中《》标题为例,说明分析的思维支架问题。最基本的层面,是把这理解为是对地点和人物的交代,即狼牙山的五壮士。不过,标题省去了“的”,把狼牙山和五壮士并置,是否有其特殊用意呢?如果看到文章中形容五壮士登上山头有“屹立”这样的字眼,五壮士最后高呼口号而跳崖有气壮山河的效果,那么,山与人之间,就有了客观的对应性:山即人,人即山。不同于交代地点和人物的纪实,这里似乎在以隐喻性作为思维支架了。但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考虑的是,狼牙山在易县,当初燕太子丹送别荆轲吟唱的“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返”流传至今。“壮士”这一概念在标题中凸显,其实也是唤醒了一种古老的文化传统。我们还不妨借用语文的三种界定加以分层。即指陈地点和人物的“语言文字”,揭示隐喻的“语言文学”和梳理传统的“语言文化”。类似这样的分析,如果我们在命题上不作思考路径的指向性规定,而只是看学生能挖掘出多少层次,看他们的思考能抵达怎样的深度,这样的命题形式就有了相当的开放性。


思考可以在不同层次推进,这固然算一种开放,也可以在同一层次的相对立中展开。但类似的题目如何处理得更好,还是值得再推敲的。比如2016年上海卷的第11题,提供的参考答案,对于用情感浓烈的词语最终达成的是增强感染力还是降低感染力,都表示了认可。这当然是一种多元价值观的体现,对于未来教学有一定积极的导向性。但是,当结论的不同是以几乎相同的文本理由来支撑时,文本理由与个人结论的必然关联性就被割裂了。其实,认可还是不认可词语中注入过多的情感,除开文本事实外,更有个人的生活经历、审美趣味作为理由。就这一点而言,如果我们认可多元的价值判断,就必须要求学生提供更多支撑这一判断的理由,这样才能对学生的综合判断能力作出比较精准的检测。此外,通过阅读材料来设计有深度的问题,并尝试解答提问,同样属于开放性阅读能力的检测,但这方面的题目,上海卷似乎还没有尝试过。


二、
关于写作


关于高考作文,今年上海卷是好评如潮,我们也在《文汇报》上对记者发表过类似的意见。但有一点去年我们就强调过,今年还有必要强调:我们应该提倡学生进行二度思考。阅卷者也应该允许学生有二度思考。今年的作文题要求评价他人对个人和社会的评价,是对评价的评价,这就是二度思考。当然,我们之所以强调这二度思考,不是为了呼应今年的高考题,而是因为福建师大有位老师写了关于高考作文命题的文章,让我们有感而发。


他认为,眼下高考作文贯穿一个伪字,材料是伪的,命意是伪的,文体也是伪的。比如现实生活中有小说有通讯,却不说这是记叙文;有杂文,有时评,有大学生、研究生的学位论文,也很少直接叫议论文。这样说,实在有点迂腐。用记叙文而不是小说、通讯等来训练学生,是从基本的表达方式着眼的,暂时不考虑其中是写实还是虚构,只取生动形象的效果,这样的训练,从一种通用的技巧入手,恰恰是素质训练的特征,跟庸俗的实用主义教学观有基本的区别。不过,即便假定他的观点是成立的,那么由这么多“伪”合成的文章,比如他的文章是不是伪呢?也不是。因为批评这种伪,就成了真。由此可见,即便命题者把所有的“伪”提供给了考生,考生还可以写出文章的真。关键是我们的评判标准是否开放,是否能允许对命题者隐含的立意有所修正乃至批评和颠覆。不被命题者的思路所左右,不是以命题者的思考代替考生的思考,这就是我们向学生倡导的二度思考的问题。


此外也谈谈文体的问题。今年作文命题虽然不错,但阅卷老师总的印象是考生作文几乎没有写记叙文的,而只写议论文。阅作文的孙赤婴老师认为这是个问题,我们也有同感。


作文命题一般文体不限,但为何学生只挑议论文写呢?有人说,高考作文应该引导学生进行思辨训练以推进思想的深度,这当然不错。但思辨训练不等于只要求学生写议论文,思想深刻也不只意味着采用议论的方式。谁敢说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卡夫卡的小说没有思辨性?谁敢说深刻性只体现于小说的议论而不体现在艺术形象之中?把思辨乃至思想的深刻等同于抽象的议论,恐怕是我们认识的误区。此外,作文对人的想象力的开拓作用也是相当明显的,这在记叙性文体的写作中体现得也相当充分,但由于高考作文命题有着不言而喻的写议论文的指向性,平时学生也主要把精力放在写作议论文的训练上,这样使得我们对想象力的开拓性训练就比较稀罕了。希望在以后的写作命题中能有所作为,改变这一偏颇。


三、
关于题型和相关术语


上海卷题型大致分为客观题和非客观题,但这里的客观和非客观,在以后的命题中,需要加以确切的界定。就客观题来说,它是指内容的客观,还是指答题形式的客观?如果内容并不客观,仅仅是以命题者的判断作为客观的标准让考生来作出唯一的选择,这是否算客观题还是值得再推敲的。同样,如果主观题的答案是唯一的,那么这样的主观题在多大程度上体现了主观性,也是需要再斟酌的。


下面对客观题稍作分析。


就目前来看,我们关于客观题主要形式——选择题的设计是最不成功的。其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较多的选择题是命题者把针对不同内容的一种判断组合在一起让学生选择,如2016年上海卷的第4题。虽然这样把判断题串联起来作为选择题未尝不可。但我们以为,较好的选择题应该是对同一对象各种模糊认识加以辨析后的正确选择,就目前来看,这样设计的选择题还比较缺乏。第二,虽然聚焦的是同一对象,但在选项上、语言的表述上已经留有线索,使得考生在理解和揣摩命题者语言意味上花些功夫也可能得出正确答案,这样,所谓的阅读理解题,需要检测考生对文本的理解程度就无法得到充分的体现。


比如2016年的第2题:


第②段详细列举“功课”内容,对其作用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流露出作者对纯考据工作不满的态度。

B.证明考据学者只做这种无意义的功夫。

C.有助于读者对考据工作形成感性认识。

D.为“考据对欣赏是题外事”提供证据。


即使不看文章本身,题目本身的语言表述也已经为学生的选择提供了依据。因为题干的“详细列举”与C项中的“形成感性认识”和D项中的“提供证据”构成互为诠释关系。而从选择项来看,因为选项A与B中用了“纯”和“只”这样绝对化的字眼,学生的注意力更容易为这两个选项所吸引。既然题干要求选出不正确项,那么对这种绝对表示不满的选项应该是合理的,剩下的也就是B项不正确了。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客观题中的选择题命制要充分考虑学生的整体学习水平和临考时的思维状态。例如第4题选项的选择难度显然偏低于高三学生的整体思维水平;第25题的选项则既与文本内容有差距,也与考生思维有差距,在选文第3段已经深入比较抽象的“理”的层面了,然而选项还停留在分析情感和内容理解上,这同时也使考生面对该题时略微感到有些困惑,因为学生的思维是紧跟文本的,选择题的介入使学生针对文本的阅读思维整体被干扰,那么选项能否与文本的深度匹配以及对学生的思维深度进行预判,从而在一个层面高度上进行对话和考察,是导致考生答题能否体验顺畅感、酣畅感的重要因素。作为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考试除了达成测量评价的目标,也不可回避其示范的导向性。


四、
关于命题语言


一是命题语言的规范性。


可否沿用《考试手册》中的术语,或者有没有可能在《考试手册》中对题干涉及的术语作出基本的界定? 以2016年第6题、第11题和第15题为例,它们分别采用了“分析”“评析”“赏析”等相似的字眼,而在考生考试前下发的《考试手册》中使用的分别是“分析”“鉴赏”和“评价”。 


考生在考场上恐怕不会无视命题语言的细微差别,同时又苦于不知如何分配“评析”中的“评价”与“分析”的比例,或者纠结于“评析”与“评价”的差别。命题语言的目的就是为了简明直接地将学生引入对文本的阅读以及各方面的能力测试,因此命题语言应该尽可能地消除歧义,不应使学生陷入既要理解文本又要揣摩命题语言意图的两难境地之中。


仍以2016年上海卷的分析题为例。除了第6题就“相同之处”与“不同之处”进行了明示而使分析的指向明确外,第11题与第16题之间似乎存在回答指向不明确的情况:


第11题的答案示例一侧重于“鉴赏”“增强感染力”的效果,答案示例二侧重于客观“评价”“降低了感染力”,那么“析”“赏”“评”三者如何在答案中共存,试题和参考答案的命制对日常教学的引导是有利于学生主张个性、表达鲜明的观点并为自己积极寻求支撑,还是让学生滴水不漏地左右逢源,如前所述,结论的不同是以几乎相同的文本理由来支撑的,那么文本理由与个人结论的必然关联性就被割裂了。


第15题的答案示例同样存在答题侧重点是“析”还是“赏”以及二者如何结合的问题,“赏”应该体现对作品艺术性的发现、品味和欣赏,但是参考答案基本是依次对四联诗歌思想内容的梳理,较少涉及对作品艺术性的欣赏。


总之,现在试卷中题干有的用“分析”,有的用“赏析”,那么“分析”和“赏析”的要求差别究竟在哪里?“析”而冠以“赏”,究竟是指一种赞赏,还是指结合了内容的艺术分析?凡此,都需要我们借助《考试手册》规范起来。


二是命题语言的准确性。


第1题问:“第②段画线句的词语‘现身说法’在文中是指_________ 。”此处的“在文中”看似界定了范围,“是指”则意味着意义指向,因此考生可能误以为题干暗示“现身说法”是在文章中确有所指的,但是参考答案回答的实际上是“理解词语在文中的含义”,那么,“在文中是指”是否可以用“在文中的含义是”来代替更好?还有,有些题目要求回答一个句子的“作用”,是否可用“表达效果”来替代?如果不能,如何在答题时作出区分?


除了命题的用语需要精确外,命题者所分析的材料指向,也有待精准化。如2016年上海卷的第7题问:“第①段中的比喻贴切形象,表现力强,请加以赏析。”第1段中涉及比喻的句子是:“当一双脚站在干涸的湖底的时候,其实,那种心痛的感觉,就像是自己踩在了自己的骨头上。”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文中的比喻是指用“自己踩在了自己的骨头上”来比喻“站在干涸的湖底”,还是用“自己踩在了自己的骨头上”的感觉来形容“那种心痛的感觉”,抑或是用“骨头”来比喻“湖底”?这里,对“比喻”这一修辞手法的指向,是否较为含糊?


最后想说的是,高考命题是一项非常困难的工作,我们这里结合2016年上海卷提出的一些不成熟的看法和建议,有的未必正确,有的看似正确,却也未必可行,如能引发大家的一些讨论和思考,也就知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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