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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不良事件管理制度(下)

2022-06-18 13:07:17

三、造成损害的轻重程度

不良事件按所造成损害的严重程度分为10个等级。

A级:客观环境或条件可能引发不良事件(不良事件隐患)。

B级:不良事件发生,但未累及患者。

C级: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但没有造成伤害。

D级:不良事件累及到患者,需要进行监测以确保患者不被伤害,或需通过干预阻止伤害发生。

E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进行治疗或干预。

F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暂时性伤害,并需要住院或延长住院时间。

G级: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

H级:不良事件发生,并导致患者需要治疗挽救生命。

I级:不良事件发生,导致患者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的永久性功能丧失。

无法确定。

四、管理原则

不良事件的管理,遵循“预防为主、及时处理、合理控制、防微杜渐、持续改进”的原则。

(一)全院不良事件的呈报遵循真实性、及时性、非惩罚性原则。

(二)医院鼓励全院职工主动上报各级、各类不良事件。

(三)全院不良事件的处理遵循“及时、合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管理要求

不良事件上报需严格按照不良事件上报管理流程规范上报(见附件)。

(一)上报要求

1.上报人员:凡医院职工均有权上报不良事件。

2.上报途径:网络上报、电话上报。

3.上报方式:实名上报、匿名上报;逐级上报、越级上报。

4.上报时限:不良事件发生后的24-48小时内上报。遇严重或紧急不良事件,在积极处理的同时,当事人、科室负责人应立即以电话形式向相应职能部门或总值班报告,并于24小时内完成网络上报工作。

5.上报部门:

(1)医疗不良事件上报至医务处处理;

(2)输血不良反应上报至输血科处理,遇有严重输血不良反应或发生群体输血不良反应时由输血科及时上报至医务处处理;

(3)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至护理部处理;

(4)感染相关不良事件、;

(5)药品不良反应上报至临床药学与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办公室处理;

(6)药品质量、调剂/发放差错等药品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至药学部处理;

(7)医疗设备、器械不良事件上报至医疗设备处处理;

(8)医用材料不良事件上报至医用材料处处理;

(9)服务及行风不良事件上报至党委办公室处理;

(10)网络信息不良事件上报至信息网络中心处理;

(11)本部基础设施、后勤保障、危化品、消防及安全保卫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至本部后勤保障处处理;

(12)南院区基础设施、后勤保障、危化品、消防及安全保卫等相关不良事件上报至南院区后勤保障处处理;

(13)分类归口不清的不良事件可先行上报至质量控制办公室。

(二)审核、处置要求

1.不良事件发生后,当事人、科室负责人要及时评估事件发生后的影响,积极采取挽救或抢救措施,尽量减少或消除不良后果,并在24-48小时内如实上报。锐器伤和皮肤粘膜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暴露等不良事件直接报至(越级上报)医院感染管理科。

2.科室负责人应在不良事件上报后的72小时内进行审核、处置,提出初步的处理意见,并呈报至相关职能部门。

3.主管职能部门自接上报材料之日起,72小时内进行审核,并开始不良事件处置工作。

4.对于接报的Ⅰ、Ⅱ级不良事件,相关职能部门应及时呈报至主管院领导,并根据事件性质、等级等实际情况,决定终结处理或提交相关委员会,于7日内完成网上处理流程。

5.委员会秘书科室接到需上会讨论的不良事件报告后,要形成完整调查材料及建议,提交委员会讨论处理,于会后72小时内完成网上处理流程。

(三)持续改进要求

1.科室负责人每半年至少汇总、统计、分析本科室不良事件一次,尤其是对科室内反复出现的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或死亡的重大不良事件和有特殊学习或警示价值的不良事件,必须进行根本原因分析(Root Cause Analysis,RCA),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落实和跟踪验证。

2.相关职能部门每半年至少汇总、统计、分析自身负责的不良事件一次,尤其是对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系统出现的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或死亡的重大不良事件和有特殊学习或警示价值的不良事件,进行根因分析、整改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和跟踪验证。同时形成《部门不良事件分析报告》交主管院领导审阅后,呈报相应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部门不良事件分析报告》完成后应交质量控制办公室备案存档。

3.质量控制办公室每半年至少汇总、统计、分析全院不良事件一次,对全院范围系统出现的不良事件、造成患者永久性伤害或死亡的重大不良事件和有特殊学习或警示价值的不良事件,进行根因分析、整改措施制定,并组织落实和跟踪验证。同时形成《医院不良事件分析报告》交院长审阅,必要时呈报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分析。

六、不良事件上报奖惩办法

(一)奖励

1.个人:每实名上报一例给予报告者本人20元现金奖励,以月度为单位进行下发。

2.科室:依据实际情况在科室绩效考核中对上报科室进行绩效奖惩。

3.不予奖励范围:(1)不符合不良事件定义的事件;(2)重复报告的事件;(3)上报信息填写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事件;(4)医务人员锐器伤和血源性病原体皮肤黏膜暴露不良事件;(5)院外压疮不良事件。

(二)惩罚

1.对有意隐瞒不报者,根据事件性质、等级等实际情况,给予当事科室相关负责人和当事人相应处罚:有意隐瞒不报Ⅲ、Ⅳ级不良事件者,在相应范围内进行批评教育;有意隐瞒不报级不良事件者,对当事科室相关负责人给予200元和当事人2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相应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有意隐瞒不报级不良事件者,对当事科室相关负责人给予500元和当事人300元的经济处罚,并在医院内进行通报批评。

2.对有意隐瞒不报,导致患者损害后果扩大、发生医疗纠纷并产生经济赔偿者,依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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