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的人如果表现好,会被提前释放,这在刑法中叫作假释。假释后有个考验期,在这个考验期内犯罪分子接受监督,表现不好的,就会被撤销假释,重新收监。刑法中规定撤销假释的条件有三个,并且撤销假释也是遵循程序的。下面就由小编说说撤销假释的条件和程序。
假释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释放的条件就是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
而撤销假释是指犯罪分子在假释的考验期内没有遵守有关规定而不宜再被提前释放,从而被继续执行未执行完的刑罚甚至数罪并罚的情况。
根据《刑法》第86条的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应该撤销假释
1、被发现有漏罪。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
2、有违法行为。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情节严重,但尚未构成新的犯罪,同样需要被重新收监;
3、犯新罪。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
1、。
公安机关作为监督被假释的犯罪分子的机关,若发现犯罪分子有违法行为,认为符合撤销假释条件的,。
2、。
。
3、。
,决定对犯罪分子撤销假释的,裁定撤销假释。裁定一经作出,立即生效。
4、,执行未完成的刑罚,或者有新罪或漏罪的重新判决,按数罪的刑期并罚,已经执行的刑期也算在总刑期里面。
附:数罪并罚的刑期计算
《刑法》第69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3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1年,,最高不能超过20年,总和刑期在35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25年。
,。,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更多法律咨询,请拨打王宝相律师电话:18651671090
【免责声明】:
“南京律师王宝相”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并请承担全部责任!
【版权声明】:
本文经由智飞微管家编辑上传,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