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刻研究属于传统金石之学,肇始于人们对书法真迹的迷恋。梁元帝曾著《碑英》120卷,是裒集金石之祖,可惜早已亡佚。宋代曾巩拟作《金石录》未就,只存序于《元丰类稿》。欧阳修收集了从周穆王到隋唐五代时期的石刻拓本千余种,著跋尾400余篇,成《集古录》10卷;赵明诚《金石录》收金石上迄商周,下至五代,共2000种,目录10卷,跋尾20卷;王象之《舆地碑记目》4卷,尽收南宋179府州军的道碑、墓志、纪功碑、纪事碑、题记、造像等;洪适《隶释》27卷、《隶续》21卷收汉碑500余种。直至清代王昶《金石萃编》160卷、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130卷等,可谓洋洋大观。
此等著作或跋尾式著录,或楷书迻录碑文,或仅著录碑目,或摹录碑文,或楷书录文并注释,或收录拓片及图录,或拓片图录与释文并存。跋尾式著录的优点是能保存部分碑目,研究形式自由灵活;缺点是未保存碑刻原文,杂而无章,漫无条例。楷书迻录碑文收集了材料,但不见文字原貌,不利于文字学研究,且文字转录错误、阙脱不在少数,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文献的真实性、准确性。只著目录之著作,能让人了解碑刻概貌,便于按目访碑,但研究价值甚微。摹录碑文基本能保存原样,能在一定程度上修复或弥补原刻的残泐模糊之处,为研究者提供重要依据,但如果摹录者水平不高,或治学不严谨,都可能使字体、字势失真,甚至发生文字的误改。
20世纪中叶之后,出现拓片图版以代替楷书迻录或摹写,保存了原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伴有释文,其使用方便自不待言,对文献、语言文字、史学及书法研究都极其重要。如1956年赵万里《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1989年北京图书馆金石组《北京图书馆藏中国历代石刻拓本汇编》、1994年起中国文物研究所分省陆续出版的《新中国出土墓志》等。
综观历代碑刻文献著作,体例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各种缺陷。毛远明教授通过全面总结,分析比较以往各种碑刻文献整理研究著作的得失利弊,分时段全面收集碑碣1417通,制作成拓片图录1500幅;据图录准确释文,并加上现代标点;广集众本,精心校勘;对碑铭中的疑难词语简要注释和考辨,并辅以提要。历经10年,完成全国高校古委会项目“汉魏六朝碑刻校注”,8开,210万字,正文10册,总目提要1册。作为一部碑刻文献整理研究著作,该书有如下特点:
第一,材料收集全面。碑刻文献材料的零星、散碎,不易获得,一直是制约对其进行研究与利用的瓶颈。本书通过多种渠道全面搜集汉魏六朝时期碑刻,包括已公布的所有图版,亦有部分属于首次刊布,经过严格挑选,精心辨别,去伪存真,编制目录。其著录原则是有原石现存,或虽无原石而有拓本的碑碣、石阙、摩崖、画像题记、地券、墓志、镇墓文、造像记、刻经记、节缩刻石等,极个别重要的石刻摹本,也酌情收录。现无拓本者,原石过残无法辨认者,铭刻文字太少、于文史研究价值不大者,未予收录。石经、高昌砖志已有专书行世,为避免重复,不予收录。选文的时间下限是2007年底以前所有公布或已出土尚未公布的汉魏六朝碑刻,共著录汉魏两晋南北朝各类碑刻达1500余通。
第二,体例科学严谨。该书著录的所有碑刻,一律按朝代先后排列,南北朝时期则先南朝后北朝,同一朝代则以刻石年代为序,墓碑、墓志以葬期为序,无葬期者以卒期为序。碑刻本身虽无具体年月提示,而根据内容可考知者,放到相应年代。所有无具体年月者,放在同一朝代相应的碑刻之后。书前有目录,书末有碑目提要,检索极为方便。所收碑铭以楷书录文,对碑铭中的异体字、古体字、隶古定字、假借字、俗讹字等均适当照录;原刻中的衍文、脱文、倒文、重文符号等均保持原貌,未予改正,只是在注释中做出说明或考辨。石刻录文与拓片图版放在一处,同时刊出,便于比勘复核。碑铭正文之末括号注明主要资料来源,以便使用者比勘、复核。每一种石刻都在题目下扼要介绍石刻出现的时间、地点、流传情况;石刻的形制、尺寸、书体;与该石刻相关的历史人物和事件等,这对于“考镜源流,辨章学术”,意义重大。
第三,校勘准确精审。宋代以来已出土的汉魏六朝碑铭中,有一部分曾经有人陆续释读过。可是由于石面泐蚀残缺,铭文模糊;或者书体多样,古文篆隶,草楷行书,众体纷呈;或者文字俗讹,异体充斥,所谓六朝书体,满目榛芜,给碑文的释读设置了很多障碍,使得碑铭释文错误很多,几乎没有哪一种书没有释读方面的问题。《校注》严格依照碑版对过去的释文进行精心校勘,不仅校正了首次公布的释文错误,而且对《隶释》、《隶续》、《金石萃编》、《八琼室金石补正》、《两汉金石记》、《授堂金石续跋》、《古志石华》、《汉魏六朝墓志汇编》等历代碑刻释文著作中的误释,一一予以清理考辨,有理有据,结论精准。如1990年于河南偃师杏园村出土《元睿墓志》,首次公布于《考古》1991年9期《河南偃师县杏园村的四座北魏墓》,《校注》纠正了其中释文错误多达10处。该书校补前人的释文,主要有两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是补出阙文。汉碑历经千年,泐蚀不清者比比皆是。《校注》根据现存拓片,补出前人著作中的大量阙脱之字。如校汉碑《三老讳字忌日记》时补汪鋆《十二砚斋金石过眼录》3字,校《李禹通阁道摩崖》补《十二砚斋金石过眼录》4字,校《封龙山颂》补《十二砚斋金石过眼录》5字、补陆增祥《八琼氏金石补正》6字,校《三公山碑》补《十二砚斋金石过眼录》71字、补洪适《隶释》62字等。
第二种类型是校正错误。言简意赅地指出前人释读错误之处,惯用格式“某,某书作某,非(或误)”。如校汉《衡方墓碑》,纠正《汉魏石刻文字考释》误释8处、《秦汉碑述》误释4处、《山东金石志》误释3处、《金石萃编》误释2处、《隶释》误释1处、《泰山石刻大观》误释1处、《汉碑集释》误释1处。
此外,作者还据碑刻订补史书。如据北魏墓志校补《魏书》达数十条,内容涉及人名、地名、时间、官爵、称谓等史籍基本要素方面的问题。
第四,注释简洁精要。碑刻语言典雅凝重,深奥难懂,又好引用,多典故。据初步统计,北魏墓志527通,直接或间接引用《诗经》达1215处。如此大量的典故,要是没有注解,一般人难以读懂,因此,《校注》作者花了大量功夫,注释碑文。
前人往往因曲解典故而致句读误断,《校注》做了很好的注释,如《元澄妃冯令华墓志》:“《易》称一人得友,《诗》著三五在东。”《墓志汇编》释“友”作“文”,曲解典故,释作“易称一人,得文诗著,三五在东”,殊不可解。其实,《易·损》:“三人行,则损一人;一人行,则得其友。”《诗经·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东。”郑玄笺:“众无名之星,随心噣在天,犹诸妾随夫人以次序进御于君也。”《诗序》:“《小星》,惠及下也,夫人无妬忌之行,惠及贱妾,进御于君。知其命有贵有贱,能尽其心矣。”这样一解释,涣然通脱矣。
书中注释涉及面广,包括指出碑文中的异体字、古体字、隶古定字、假借字、俗讹字、衍文、脱文、倒文,也包括订正前人著录或释文的错误,还包括疑难词语的考释。如注《巴郡朐忍令景云碑》,注文21条,其中15条指出20个非标准用字,3条指明典故,2条解释疑难词,1条校正其他释文之误。作者释词时不是简单给出词义,而是涉及到考释词源。如注[1]释“朐忍”:“朐忍:县名,汉属巴郡,晋作`朐',乃受`朐'类化而加偏旁。故城在今重庆市云阳县旧县。以其地下湿,多朐忍虫而得名。朐忍即蚯蚓的音转。其得名理据,参《读史方舆纪要》卷六九、《本草纲目》卷四二。”《校注》对碑中涉及的重要人物或历史事件也简要作注,在补正史书方面意义重大。如《元晖墓志》注文[6]“河间简公”,指出此为元德,《魏书》本传记为元忠之子元晖,误,当是“忠从子”。同时,《校注》还指出碑刻对人物的讳饰之处,便于读者知晓历史。如《崔混墓志》注[21]、《元均及妻杜氏墓志》注[15]、《寇臻墓志》注[18]等。作者注释精当确切,旁征博引,体现出渊博的学识和严谨的文风。如《祀三公山碑》仅196字,但注释达21条,条条精当,不容辩驳。
《校注》作为一项重大的科研工程,历时10年,作者在这个主产品基础上,还产生了两件副产品:一是《碑刻文献学通论》,一是《汉魏六朝碑刻总目提要》,于2009年12月分别由中华书局和线装书局出版。对于碑刻研究,作者并未止步,仍在从事相关课题研究:“汉魏六朝碑刻词汇研究”;一是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汉魏六朝碑刻异体字研究、异体字典及语料库”。与此同时,作者指导研究生参与相关课题的研究,培养了一批碑刻文献整理与研究的专门人才。
《校注》既对碑刻文献进行整理,又对碑刻语言文字进行研究,是一部融整理与研究于一炉的集大成之作。为汉魏六朝语言文字研究,、历史、宗教、文化史等方面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该著作是当代碑刻文献整理与研究的一部里程碑式的力作,为学界提供了一个科学实用且操作性强的整理碑刻文献的样本。